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淄博市一览表(第八批)

发布日期:2017-08-28 18:12:5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淄博市一览表(第八批)             
序号受理            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区县污染           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   类别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875    淄博市桓台县田庄镇:1.小寨村村南的一百多亩要准备复垦的土地被村支书黄某某承包给晨龙集团(化工造纸发电企业,老板是黄某某),挖了十几米深的大坑用来填埋化工垃圾。以前环保查的不严时,直接焚烧垃圾。目前周边的庄稼都被不产粮了。2.村里二十多个党员计划去北京上访,被镇上派出所拦下了,向省政府省纪委、市政府市纪委都写过信,政府、记者来过现场,但是晨龙集团买通了他们,两年多一直没有答复,新闻也没有曝光。举报官官相护。桓台县土壤、垃圾、其他    1.反映的“小寨村村南一百多亩要准备复垦的土地”实为小寨村东南的废弃窑湾,土地面积77亩。小寨村村民委员会将其租赁给山东辰龙集团,用于存放造纸污水处理产生的活性污泥。
    2.此处原为窑湾,是早年取土烧窑形成。该窑湾存放垃圾为金海洋纸业造纸污水处理产生的活性污泥,不存在填埋化工垃圾问题。在《关于山东辰龙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轻涂书刊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要求“春夏秋三季产生的污泥经处理后直接用于林地,冬季产生污泥临时储存在田庄镇小寨村的废弃窑湾(面积约100亩,该窑湾已由建设单位租赁并按照环保要求铺设防渗地膜),待施肥季节用于林地”。因污泥未能及时完全利用,造成长期堆存。
    3.小寨村窑湾四周目前均种着玉米,玉米长势良好。
    4.经县纪委、监察局调查,有群众曾于今年2月和3月三次向市县纪委举报,因举报人正在外地,未能进行面复,故至今未答复。8月22日和23日,县镇纪委采取电话、见面的形式向四名举报人进行了答复,均表示愿意等待进一步的调查结果,不再重复反映问题。另查,未发现田庄派出所阻拦党员上访问题。其他问题查无实据。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对辰龙集团在污泥临时存放场长期堆存污泥的违法行为由县环保部门处10万元罚款。
    2.责令辰龙集团进行技术改造、全面提升工艺,污泥不再进行掩埋存放,改由其下属的热电有限公司焚烧处置。
    3.由中材地质工程勘察研究有限公司对小寨村窑湾作为长期储存场所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妥善处置污泥和小寨窑湾。

2877    淄博市张店区公园街道味中味路(市老检察院南侧),居民区一楼有很多饭店,油烟噪声扰民,建议整改。张店区油烟、噪声    共发现公园街道味中味路(市老检察院南侧)12家餐饮饭店经营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因12家餐饮饭店开设在居民楼内,选址不当,公园街道办事处于8月18日对上述餐饮经营业户下达停业通知,责令上述餐饮经营业户立即停业。关停取缔    1.8月20日早8点公园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业拆除队伍,对公园街道味中味路(市老检察院南侧)餐饮经营业户门店、烟道和炉灶进行拆除,排烟口进行封堵,截至8月20日中午12点全部拆除完毕。
    2.公园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巡查,杜绝居民楼开办饭店油烟噪声扰民。

3879    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和平路129号地矿家园,楼下饭店(恩爵酒店)烟道直排小区,油烟扰民。给12345反映,答复已经安装了油烟处理设施,但是烟道设置仍然不合理。张店区油烟    问题涉及的恩爵酒店地处地矿家园小区。该酒店自7月底开始试营业,目前未正式营业。在试营业期间由于没有专用烟道,前期也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造成油烟直排小区,油烟扰民。8月17日马尚镇城管中队已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目前,饭店内制作设备等设施已清空。关停取缔    因该酒店选址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之规定,马尚镇现已责令恩爵酒店关闭。
4890    1.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太河水库上游峨庄片区村民大量种植黄烟烟草,使用了很多农药,对太河水库水源地有影响,影响到当地村民健康。2.峨庄瀑布群风景区内河流支流两侧有很多饭馆,比如秦家村、前沟村、后沟村,没有任何手续,油烟和污水没有处理设施,担心对当地水质有影响。3.太河镇王家村村书记家院子里多年加工山楂制品,没有环评手续,秋冬季节才生产,前期淄博市清理散乱污企业,该企业却没被“两断三清”处理。淄川区水、油烟、其他    1.淄川区黄烟种植由山东淄博烟草有限公司淄川分公司统一管理。2017年2039亩黄烟用药情况:合计平均每亩用药量约207.53克,低于全区2016年农作物每亩平均417克的用药量。调查组到太河镇峨庄片区黄烟重点种植区纱帽村进行实地调查走访,现场未发现除烟草公司提供农药以外的其他农药。但烟草公司农药购进发放台账不健全,种植户农药使用没有建立详细的记录。
    2.峨庄瀑布群风景区内支流两侧共有19户农家乐饭馆,其中,有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证的8户,只有营业执照的1户,只有食品卫生证的4户,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的6户。所有农家乐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户建有污水处理池,7户建有化粪池,其余的没有处理设施,就地排入饭店后的菜园或田地里。均不存在直排河道的排污口。
    3.太河镇王家村书记肖某某2012年以前曾在自家院内加工山楂制品,2012年将设备搬迁至外地。走访周边村民和现场查看,原有生产作坊已作为存放家庭生活物品的仓库。
责令改正、问责    1.责成烟草公司加强管理,健全农药(农资)进销台账,在技术员指导下建立统一规范的黄烟种植户农药使用记录。
    2.立即组织对饭馆进行整治。8月21日由太河镇政府对涉及的农家乐饭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立即进行停业整顿,三日内整改到位。要求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于已建有化粪池的,实行管网改造,把污水连接到化粪池;对于没有化粪池的,新建化粪池,同时把污水通过管网排入化粪池。然后由区环卫公司定期进行统一收集、清运,实施集中无害化处理。同时镇政府安排专人强化监管,并建立台账。对于手续不完善的,限期一周内完善相关手续,所有农家乐饭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诫勉谈话1人
5892    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山周村淄博山河酿造有限公司,已经立项了,但环保局认为不合理。淄川区其他    淄博山河酿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成立时未办理立项、环保手续。2017年6月20日被列入“散乱污”企业治理名单。7月12日,经淄川区政府甄别组甄别,列入“限期完善类”名单,同意其办理完善各类手续。随后,该企业委托环评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向发改部门申请办理立项手续。该企业于7月31日下午3点左右携带相关资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其该项目属市级环保部门审批事项。8月1日上午,该企业将立项和环评等相关材料递交到市环保局,由于企业没有提供区级初审意见且递交的时间超出了规定时限(市里要求7月底前递交材料),故市环保部门因超期未予受理。其他    鉴于该企业7月31日曾到区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保手续,因此视同7月31日为环保手续办理受理日期,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市环保部门同意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6927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在淄博市有两个厂区,分别位于淄博市周村新材料产业园(新厂)和淄博市王村镇(老厂),主要生产HPMC,产生危废盐约2万吨,污水中的COD未能处理,只是在处理水中的盐之后就偷排厂区里的深井里面;该厂每天蒸出的危废盐直接送到小型水泥厂、混凝土搅拌厂做原料使用,有很大的危害;掺杂固废的污泥拉到该厂自己投资的赫而希胶囊有限公司,进行填埋处理;该厂的废气、噪音、异味污染都很严重。周村区大气、噪音、水、固废    1. 经查,赫达公司两个厂区2017年1至8月份累计产副产工业盐约7000吨,其废水经四效蒸发装置脱盐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分别排入周村淦清污水处理厂和王村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均配套建设了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现场排查未发现其他任何废水去向出口。现赫达公司新厂区有一口深井,2015年由区水资办填埋封井。王村老厂区有两口深水井,2017年2月、6月经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出具的地下水水质环境监测报告,未发现地下水质受到影响。
    2.根据项目环评竣工验收批复意见,该公司副产工业盐可作为副产品外售,现外售山东拓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主要用于水泥助磨剂及水泥添加剂生产。2017年5月16日,委托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副产工业盐中未检出有毒有害物质。
    3.2个厂区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定性为危险废物(HW40),已与光大环保危废处置(淄博)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处置合同,并按照危废管理标准建设了相关暂存专用场所,建立了危废产生、收集、暂存、转移等过程相关台帐记录。
    4.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收集,采用光催化氧化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并于2016和2017年分两次针对厂区生产装置进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由于该公司现已停产检修,噪声无法监测,要求改公司复产后提交合格的监测数据。



7817-120    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恒生城市花园没有设立专用烟道,但是楼底下有很多饭店,造成噪音、油烟污染。张店区噪音、油烟    恒生花园小区无专用烟道,楼下有饭店10家。经查验,10家饭店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许可证齐全,十家饭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但都未进行过油烟,噪声监测,无法判定是否超标。停产整治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7年8月21日对老味道、闫麻子、小木屋三家饭店予以停业整顿。
    2.铜釜顺火锅、云南蒸汽石锅鱼制作过程不产生油烟,允许营业。
    3.其他五家饭店责令限期整改,责令立即委托第三方进行油烟检测。

8817-121    淄博市临淄区辛店街道上庄村有一口水井,怀疑企业排水导致地下水污染。临淄区    该辖区内共有水井3眼,其中1眼在用、1眼已停用、1眼已废弃。临淄环保分局于8月19日、20日连续对1号水井、华能22号井(比对井)进行取样,经检验,水质均符合地下水Ⅲ类标准,3眼水井均未发现企业偷排废水痕迹。


9817-127    淄博市周村区小寨便民市场脏乱臭,污水垃圾遍地都是,气味熏天。周村区大气、水、垃圾    市场西侧因污水管道堵塞造成污水外溢,小寨社区已于8月13日完成了对该段污水管道的维修改造。责令改正、问责    1.加强市场自身管理。实施专业清扫市场,增加保洁频次,垃圾箱整洁密闭不外溢,并日产日清,定期集中清洁。
    2.强化外部监管。小寨社区安排2名专职人员每日4次定期巡查小寨市场内卫生和经营秩序,安排2名市场专职人员不定期巡查市场外侧道路卫生、车辆放置情况,针对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治。
诫勉谈话1人
10817-128    淄博市周村区前进生活区有家垃圾中转站,臭气熏天。周村区垃圾、大气    因设备老化,无维修价值,已于2017年7月28日停用。为方便周边群众投放垃圾,在站前设置了封闭式垃圾勾臂箱,箱内垃圾产生异味。责令改正    1.由区环卫局立即将设置的勾臂箱撤走,更换成封闭式垃圾桶,增加垃圾收集清运次数,做到日产日清。
    2.对新设垃圾桶由原中转站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维护,及时打药灭蝇,确保不产生异味。
    3.对该中转站封闭停用。

11817-129    淄博市周村区永安街道西塘村村委会南100米有家岩棉厂,排放粉尘,附近还有家电解铝厂,也有粉尘污染。周村区大气    1.所反映岩棉厂系淄博市周村中亚硅酸铝纤维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硅酸铝纤维制品耐火保温材料。因该公司粉尘和噪音问题,3月28日,永安街街道联合环保所现场检查,要求其停产整顿,4月9日,由区环保分局对其下达了处罚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7月20日,对公司生产车间主辅设备全部拆除。
    2.转办件中所反映电解铝厂可能系中亚硅酸铝纤维制品有限公司的西邻淄博聚恒磨料有限公司,其产品为刚玉磨料,主要成分为三氧化二铝。因该公司存在粉尘和噪音问题,3月28日,永安街街道联合环保所现场检查并要求其停产整顿,后公司放弃提升改造。该公司主要设备、产品、原料已搬走。
关停取缔    责成永安街街道加快2家公司清理进度,确保7日内全部清理完毕。
12817-130    淄博市周村区棉花市街48号有一家奶制品厂,气味难闻,怀疑没有手续。周村区大气、其他    投诉地点无奶制品厂,仅有一家烘焙店,名为周村铭豪烘焙坊,该店营业执照、健康证明、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齐全,且根据《山东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目录(试行)》第46条规定,属于豁免环评。


13817-148    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磁村中学对面的“永兴汽修店”喷漆气味很大,导致磁村中学的教室都不能开窗。淄川区大气    昆仑镇磁村村民李某某2015年6月注册个体工商户“淄川区昆仑永兴汽修服务部”,为经营性门头房,一楼为维修点,二楼为住房,地址在磁村中学对过。现场检查无喷漆痕迹,现场脏乱差,维修工具有机油味。关停取缔    鉴于该汽修服务部无环保手续,现场脏乱差,已对该维修部予以关停取缔,落实了断水、断电、清原料、清产品、清设备、清垃圾措施。
14817-151    1.淄博市周村区三金宿舍8号楼楼前有一个下水道堵塞,臭水横流,臭气熏天;2.张店区柳泉路“恒久家园”小区靠铁路很近,但未建隔音墙,噪声污染严重;3.周村区涿河古商城段南北约200米段河水干枯,且有臭味。周村区大气、水、噪声    1.周村区三金生活区8号楼5单元前污水沉淀池外溢,该处污水管堵塞。
    2.恒久嘉园小区原有施工围挡(群众称为隔音墙)按照铁路部门的工作要求,对原有围挡进行了拆除。济南铁路局并在给市住建局电话通知中明确否决建设隔音墙的方案。3.现场核实涿河古商城段河水干枯,且发现个别污水检查井封闭不严,有臭味。
责令改正    1.责令小区物业立即对污水管道进行改造,8月21日前完工;2.要在铁路沿线建设隔音墙,必须由铁路部门批准,8月25日前拿出重新建设隔音墙的方案,得到铁路部门许可后,立即施工,解决噪声污染严重问题。3.立即对沿河封闭不严的污水检查井盖进行更换,8月21日前全部更换完毕,同时加大巡查整治力度。
15817-54    在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苏王村禹王山水库边刘某从事危废化工原料加工,排放污水、废气,严重污染环境。淄川区大气、水、固废    禹王山水库位于苏王村禹王山东南,实为一个水塘,苏王村村民刘某在水塘西边居住,从前从事碱粉烘干加工。2016年9月,昆仑镇政府对该加工点依法进行了取缔,切断动力电,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料。现场无生产迹象,未安装设备,无生产原料,水塘内养着鱼,未发现从事危废化工原料加工、排放污水、废气,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关停取缔    昆仑镇政府对刘某碱粉加工车间进行了拆除,并进行不定期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16817-78    淄博市临淄区相关部门在环境整治中将“散乱污”企业搬到一河之隔的青州市文登和邵庄,并且这些企业均无环保手续及环保设施,却正常生产,举报人认为这样的环境治理没有任何作用。临淄区其他    不存在相关部门将散乱污企业搬迁到青州市的情况。青州市高度重视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严把环评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同时取缔“散乱污”企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取缔,确保"散乱污"企业无法落户青州市。


青州市其他    经调查,未发现有临淄区相关部门将散乱污企业搬迁到青州市的情况。青州市高度重视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严把环评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同时取缔“散乱污”企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取缔,确保"散乱污"企业无法落户青州市。

17817-81    淄博市博山区淄博市宏源焦化厂排放废气,有刺鼻气味,针对区里要关停厂子,老板孙启玉要村民统一口径说厂是村集资建设的,要村民与上级对抗,并怂恿退休人员静坐闹事对抗上级,简直无法无天。淄博市大气、其他    淄博宏源焦化有限公司是自然人股份公司,2004年底建成投产,2005年经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由于该企业采用湿法熄焦,熄焦时产生的蒸汽易产生异味。经与村委会了解,并未发现投诉人反映村民集体上访及对抗上级现象,并出具证明说明情况。没有形成静坐闹事、集体上访的事实。关停取缔    1.根据《淄博市重点企业关停工作方案》要求,淄博市已要求淄博宏源焦化有限公司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关停工作。
    2.为防止关停期间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根据《淄博宏源焦化有限公司关停工作方案》要求,在开发区管委会和区人社部门做好焦化厂职工安置与分流工作的同时,区公安分局负责关注关停期间社会舆论与网络舆论动向,防止出现群众上访、制造谣言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3.未关停期间,环保部门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特别是熄焦废水的管理,防止因不达标而产生异味。

18817-93    淄博市沂源县鲁村镇邢家庄村村民任某某在自家住宅相邻空地建牛圈、猪圈,污水直接排放地下,臭气熏天,对地下水和空气污染十分严重。沂源县水、大气    经调查,因其院外配套建设储粪棚,紧邻街道,故存在异味。建设了污水池等粪污处理设施,未发现污水直排地下问题。关停取缔    养殖设施已拆除,并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
19817-95    1.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康家园小区里面有一段猪龙河上游东支和南部排洪沟,这两段河流露天排放着污水,河道里的水异味很大。2.张店区南定镇安康家园小区西南角有一个废品收购点,经常在傍晚焚烧橡胶、垃圾等,异味熏天;3.张店区鲁中区蔬菜批发市场东南角有个垃圾转运站,每天有车对垃圾进行转运,洒落很多垃圾和臭水,异味很大;4.张店区昌国东路南面有个良久工业园,有11处小工厂,晚10点以后排放废气,异味很大,多次打12369投诉均没有好转。5.张店区鲁中蔬菜批发市场西北门往北100处立交桥下,经常有垃圾焚烧现象,并经常有小摊小贩,导致垃圾到处都是。张店区水、大气、垃圾、其他    1.猪龙河上游东支和南部排洪沟在城市规划区外,沿线部分污水管网尚未完善,沿线污水沿猪龙河东、西支,经南部排洪沟进入光大水务二分厂,经处理后向东排入猪龙河。监测站于2017年8月19日16点进行了现场采样,水质达标。                                                                          
    2.区城管执法局于2017年4月7日对该废品收购站进行了取缔。
    3.鲁中蔬菜批发市场东南角垃圾转运站由于垃圾运输车辆不规范,导致垃圾臭水洒落问题,已于2017年8月14日永久性关闭,并对其内外卫生进行全面清理,之后市场内垃圾由市场开办单位负责收集转运至张店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南站规范化处置。
    4.经查,良乡工业园内共有14家化工企业,其中9家停产,5家正常生产;其中淄博日月新化工有限公司无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有跑冒滴漏现象,有异味。确实接到过投诉电话,张店分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未发现企业偷排现象。
    5.因管理不到位易产生垃圾。
责令改正、问责    1.严格按照《关于加快对城市雨污合流管网进行分流改造的通知》要求,完成城区分流改造工作,并启动猪龙河东、西两支流的上游雨污分流工程,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废品收购站取缔清理后,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3.批发市场已订购了压缩式垃圾运输车,并已租用了压缩式垃圾运输车进行垃圾转运。
    4.关于良乡工业园内企业排放废气、异味等问题。对正常生产的5家单位,要求其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要求。责令淄博日月新化工有限公司停产整治并立案调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5.对立交桥下焚烧垃圾现象的地点进行垃圾清运和封堵,现已整改到位,
诫勉谈话1人
20817-97    淄博市淄川区室外噪声污染严重。例如,淄川工商局西邻的白桦林网吧和一家药店竞相做广告宣传,噪声污染严重;新星家电地下室东入口处的仟佰汇三家店竞相比赛谁的喇叭响;新华书店西邻宏仁堂药店大喇叭噪音大;服装城北门及东西两侧的“五元店”及皮鞋店喇叭声音大。淄川区噪声    白桦林网吧、新星家电、新华书店3处位置未发现高音喇叭噪音污染,但结合群众诉求,已责成相关业主将4处地点宣传用音响撤除。服装城北门及东西两侧的‘五元店’及皮鞋店商户用高音喇叭促销,当场责成相关业主将喇叭撤除。责令改正    1.制定印发了《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实行无缝隙、网络化、全覆盖管控。
    2.对沿街商户进一步细化治理。
    3.加强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八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0件,截至2017年8月28日已全部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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