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安、环保创新联动执法机制,破解环境执法难瓶颈 规范联勤 实体联动 信息联通 实现部门间联动执法零距离对接

发布日期:2017-05-24 14:35:21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博公安、环保创新联动执法机制,破解环境执法难瓶颈
规范联勤 实体联动 信息联通 
实现部门间联动执法零距离对接,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实体
 

◆本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董若义

2016年2月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和属地分局联合环保部门通过公安环保联动执法协作平台及警综平台,顺藤摸瓜一举打掉一非法异地运输、倾倒危险废物犯罪团伙。目前案件已进入庭审阶段,20名犯罪嫌疑人被诉诸法庭。

这起被称为“2.17”污染环境案的快速查处,是近年来淄博市公安、环保部门构建联动执法“三联”机制,推动刑责治污的缩影。“党政同责实、铁腕执法狠、追责问效严,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淄博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申延军对记者说。

“‘刑责治污’就像一把时刻悬在环境违法犯罪人员头顶上的利剑。企业环境违法不仅要被‘罚票子’,责任人更要面临‘蹲号子’的巨大压力。以此为后盾,环境执法胆子壮,腰杆子硬,很多问题得到迎刃而解。” 淄博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政委徐勤明表示。

破解瓶颈

组建“环保公安”,解决环境执法“四难”

淄博市由于历史累积形成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环保工作压力大、任务重,环境执法难现象十分凸显。

环境执法难,主要体现在“进门难、取证难、处置难、追查难”等方面。有时候,违法企业拒绝现场检查,而环境执法部门缺少强制手段作保障。对一些严重污染环境案件,如果不及时启动司法程序,往往会错过最佳处置时机,难以让违法者受到法律制裁。

此外,环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还经常遇到妨碍公务,甚至遭到人身攻击等暴力抗法现象。偷排偷放污染物作案手段日益隐蔽,环保部门执法手段和措施有限,难以及时有效查处严重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为破解环境执法难 “瓶颈”,切实提高执法效能,2010年12月,淄博市在山东省率先批准设立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内加挂食药环侦支队牌子)及区县直属大队,成立了专业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环保公安”队伍,拉开了全市推进“刑责治污”的大幕。目前,全市有“环保公安”干警117人,辅警79人。

有了队伍,还要有制度保障。淄博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强力保障服务生态淄博建设十条措施》《关于加强适用行政拘留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同时,淄博市公安局还争取市、区(县)财政专项拨款350余万元,购买光谱分析仪器、酸碱度鉴定PH计、烟气监测分析仪、防毒面具等仪器和防护装备,全力加强执法保障。

创新机制

建立“三联”机制,促进无缝衔接

淄博市公安局与市环保局在环境执法实践中,逐步建立完善了以“规范化联勤、实体化联动、信息化联通”三联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公安、环保联动执法机制。

规范化联勤,建立公安、环保联动执法长效机制。在联动执法中,淄博市公安、环保部门先后建立联席会议、执法办案协作、联络员、风险评估、督察落实以及应急联动、案件移交、疑难案件会商等一系列协调机制,制定统一的联动执法工作流程,并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帐,确保部门间各负其责,优势互补。

在联动执法日常运行方面,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遇到突发性环境案事件时,公安、环保部门能快速反应,同时出现场执法,最大限度降低环境风险。依托信息交流和案件移交协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避免环境行政执法“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现象发生,为公安机关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打击奠定基础。

实体化联动,实现公安环保联动执法零距离对接。淄博市公安、环保部门不断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在市、区(县)两级环保部门建立联动执法办公室9个。

在此基础上,淄博市又在国土、水利、城管、煤炭等其他负有环境资源监管职责的部门设立联动执法办公室13个。

实体化联动的构建,实现了公安与环保部门之间联动执法的零距离对接,形成了合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工作实体。

仅2016年,淄博市公安、环保等部门即开展联动执法1365次,约谈当事人25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32余起,成功制止阻碍执法行为81次。

信息化联通,架起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桥梁。为加强公安、环保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淄博市公安局在直属分局建立了市级联动执法指挥部,设立信息中心,下设“两个平台、五个系统”,架起信息共享桥梁,促进部门间业务“同频共振”。

目前,平台已录入涉环境企业信息7000余条,接受环保部门移交案件信息152条,互相传递重要敏感和执法协作信息329条,整理上报舆情简报23期,信息241条,提供修改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及污染环境案件线索53件。

执法实践

紧盯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

在“拉队伍、建机制“的基础上,淄博市公安、环保部门紧盯突出问题,坚持铁腕执法,先后开展了“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整治破坏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整治”、“刑责治污‘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严惩重处各种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主动出击、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为掌握工作主动权,淄博市公安、环保部门重点加强对涉污重点行业和人员的摸排掌控,深挖细查煤焦油、小电镀等行业内幕或“潜规则”,对故意损坏、闲置、拆除防治设施或监测设备等违法行为,集中力量予以打击整治。对干扰、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擅自停开脱硫脱硝设施污染大气环境行为和利用渗坑排放污染物行为开展检查整治。

两年来,淄博市共出动警力近千人次,北金焦化、丽村热电等多家燃煤企业的104名违法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买卖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注重源头治理,强化行刑衔接。淄博市探索建立了公安部门末端查控打击与环保部门前端管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打防控效能。近3年来,根据淄博市公安机关侦查获取的证据,共有6家化工企业因单位犯污染环境罪被依法判处罚金400余万元,并被判赔偿生态恢复费500余万元。

针对黄标车尾气超标排放和渣土车飘洒污染物问题,淄博市公安、环保与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密切协作,在南部山区设置24小时固定检查点4处、夜间流动巡查联合检查组11个,依托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和智能综合管控平台,依法查处黄标车违规上路3万余起、排放黑烟1.5万余起、未粘贴环保标志3000余起。

“全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得益于刑责治污的强力推进。在环保公安联动执法的高压态势下,想顶风作案、偷排偷放,任谁都得掂量掂量。” 淄博市环保局局长于照春近日告诉记者。

■延伸阅读

设立两个平台5个系统集分析、研判、反馈于一体

信息化联通机制助力案件侦办

◆本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董若义

为加强公安、环保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山东省淄博市公安、环保部门建立了信息化联通机制。淄博市公安局在直属分局设立“两个平台、5个系统”,架起信息共享桥梁。

“两个平台、5个系统”如何运行?

据介绍,“两个平台”包括淄博市联动执法协作平台和公安机关警综平台。联动执法协作平台通过企业和人员信息收集、污染线索提供、案件移交办理等功能,对信息进行研判、分析、反馈、流转共享;公安警综平台可对公安机关数据库整合检索,快速准确地锁定涉案人员、车辆。

“五个系统”包括联动执法信息检索系统、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交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应用技术服务系统、河流水库视频监控系统。

联动执法信息检索系统可通过关键词设定,对互联网海量信息检索分析,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融合了多个危化品管理部门的信息资源;交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应用技术服务系统可进行危化品运输车辆运行轨迹分析定位,进而快速侦破环境污染案件。

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和执法手机终端可对市控以上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数据进行实时监控,为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打击违法犯罪提供重要依据;河流水库视频监控系统可对重要区域水质安全进行实时在线监控。

与此同时,淄博市公安机关还借助“天网”工程和交警视频资源,在易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重点区域和私采滥挖矿区增加监控探头90余个,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和防止非法采矿现象的死灰复燃。

信息化联通机制集分析、研判、反馈于一体,打破了环保等行政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的信息壁垒。通过实时数据研判、GPS轨迹分析、重点区域监控、污染线索移交等功能,及时根据重点线索调整打击方向,有力推动刑责治污工作长效发展。

数据异常,突击检查锁定关键证据

信息化联通机制已初立战功。2014年8月,经网上巡查发现,某焦化公司排放废气中SO2、NO等指标数值波动异常,有修改自动监控数据排污嫌疑,淄博市公安环保部门立即启动联动突击检查,一举获得关键证据,依法对责任人边某实施10日行政拘留。

2015年10月21日凌晨,济南市章丘区发生一起因偷排污染物导致四人中毒死亡案件。淄博市公安局接到省公安厅协查指令后,通过“两个平台、五个系统”对涉案车辆和涉案人员进行综合轨迹分析,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和污染物装车点,为案件侦破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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