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铁路局淄博地区职工住宅建设指挥部淄博地区铁路职工住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4-06-03 10: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南铁路局淄博地区职工住宅建设指挥部投资建设淄博地区铁路职工住宅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淄博市张店区

建设单位:济南铁路局淄博地区职工住宅建设指挥部

  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13864357966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1980

单位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118号紫金西城中心1106

项目负责人:刁工

联系电话:025-87770905    传真025-68661189

电子信箱:khhbgh@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四、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委托单位: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14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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