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铝加工厂年产5万吨铝合金型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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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铝加工厂年产5万吨铝合金型材项目 2、建设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3、建设地点: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 4、主要建设内容: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铝加工厂成立较早,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发展为拥有6条挤压生产线、1条氧化处理线、1条电泳处理线、1条粉末喷涂处理线、1条穿条隔热处理线的铝合金型材加工企业,厂区占地面积49117.8平方米,拥有员工300人,铝型材最大年加工能力为5万吨。 企业建厂较早,建厂以来一直未履行环保手续,为使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更好地履行环保责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决定补办环评手续。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挤压车间、氧化车间、电泳车间、喷涂车间、穿条车间及仓库、办公楼、模具间等设施,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及污水处理设施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挤压机、时效炉、烘干炉、型材表面处理槽、喷涂设备、固化炉、行车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包括:铝合金棒材、硫酸、烧碱、着色剂、电泳漆、粉末涂料、隔热条等;所用新鲜水由市政管网提供;天然气由天然气公司管道提供。 项目厂址位于张店区总体规划范围内,企业已取得土地证,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要求。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加工铝合金型材(挤压材)5万吨,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淘汰类和限制类,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为单一挤压材加工项目,年加工铝型材5万吨,符合《铝行业准入条件》中规定的“单一品种铝加工项目生产能力必须达到挤压材:5万吨/年以上”的要求;同时也符合淄政办发[2011]3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不属于“限制发展类 铝加工项目:挤压材4万吨/年的单一品种铝加工新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单位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 联系人:吴亚平 联系电话:0533-2943712 邮编:255052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乙级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 乙 字第2452号;行业范围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火电、社会区域。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机构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100号枫润大厦A1603 联系人:杜少文 联系电话:0531-81795818转8035 传真:0531-81795815转8088 邮箱:jn1608@126.com 邮编:2501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下: ①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②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它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 ③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④在环境现状调查和本项目初步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⑤利用现状监测资料分析全厂对环境的影响。 ⑥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⑦在公众参与调查的基础上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分析。 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③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 ④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 ⑤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⑥对拟建项目环保措施进行经济损益分析。 ⑦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⑧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⑨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项目可否继续建设及运行的确切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建设项目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的看法,您最关心的问题以及您的愿望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或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反馈方式可打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公告发布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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