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索引号: 11370300MB285590XA/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21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发布日期: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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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明电〔2021〕6号)各项要求,积极推进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所有承办建议提案全部按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并答复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8,其中独办件1件,分办件6协办件1件;政协委员提案9,其中办件4件,办件5。共计建议、提案17件,全部按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并答复

二、主要做法

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是当前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对政府工作监督作用的重要桥梁,对于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和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历来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年度重点任务,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载体,抽调精干力量,下大力气,用硬措施,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确保高质量办理好每一件建议提案。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关于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指示精神,制定了《淄博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对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了分类整理,根据建议提案涉及的内容分配到各相关单位、科室。局党组专门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分解部署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并对今年的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分管局长作为责任领导,亲自研究、指定专人、深入调研、提前接洽、及时交流、履行职能、从严执法,高标准完成今年的办理工作。

规范程序,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既涉及党的方针政策,又涉及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直接反映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政策水平、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为办理好每一件建议和提案,各承办单位组织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明电〔2021〕6号)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规范程序,落实要求,认真开展办理工作。在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中,属于我局主办的建议提案,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上门征求意见和建议;属于协办的建议提案,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的基础上,主动与主办单位协商办理情况,及时将材料移交主办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局承办建议提案的答复,均表示满意。较圆满的完成了2021年度建议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在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的同时,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认真听取他们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提高环境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推动环境执法的规范化、程序化。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生态淄博建设为契机,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抓好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努力改善我市的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