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与处置的建议
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1203365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答复时间: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A类)

 

 

 

 

 

 

﹝2019﹞3号                                        签发人:于照春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委员第1203365号提案的答复

  孙树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与处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决策部署,根据我市农村各地区村居实际情况,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治理力度,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建设,积极参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深度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今年市政府和有关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加大了治理力度,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截至2018年底,我市共完成了370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建成了大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桓台县近年来加大投资力度,多措并举,分类施治,走在了全市前列。实施了以桓台县田庄镇、马桥镇农村旱厕污水处理工程为代表的试点项目建设,采用科学处理工艺,对旱厕改造后的高浓度污水收集处理后生产有机肥。运营模式为依托专业公司,集中收储运送到综合治理设施,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田灌溉或绿化,产出的有机肥供合作社及种植大户使用,进而实现生活污水的无害化和资源化。

  二、组织实施了农村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保障贫困村饮水安全。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部署,我市组织开展了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强清单制管理,对337个贫困村饮用水源地建立了数据台账,从任务目标、扶持政策、管理监督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使用省级专项资金建设了标准化的防护设施,包括水井房的建设与修缮、地面硬化、周围垃圾清理整顿、设置警示牌、标志牌、宣传牌、建立防护栅栏等。2018年4月16日,我市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顺利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验收。

  三、组织开展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情况调查,为下步治理摸清底数。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市组织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摸底调查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动员和技术培训,本次摸底调查工作对除了建成区城中村以外的所有行政村逐村开展调查,包括新型农村社区和涉农街道下属的村庄,实现村庄全覆盖。此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查,共调查全市包括新型农村社区、涉农街道下属村庄在内的行政村2553个,涉及71个镇办。下一步,待省厅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后,我市将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各区县研究编制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实行分类建设和分级管理。

  四、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推进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

  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加快“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及勘界定标工作方案》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我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及勘界定标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在各区县、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下,我局顺利完成了《淄博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方案》的编制工作,并于2018年5月13日在全省率先通过省技术组审查,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上报至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目前,正待批复。

  五、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开展情况。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牵头推进。经与市城市管理局对接了解,围绕我市乡村生态振兴, 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市城市管理局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在对博山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地调研基础上,组织博山区相关部门赴上海、金华等垃圾分类先进城市考察学习,制定了《关于推进博山区做好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具体措施、保障要求等,全力推进博山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二是为彻底整治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代市政府起草并下发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明电〔2019〕9号),起草并下发了《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简易堆场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4月初在淄博晚报、鲁中晨报、淄博日报等媒体上公示了市及区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投诉举报电话17部;5月初启动了无人机分区域对区县逐一进行排查;派出市级巡查组进行现场督导排查,并下发各区县政府督办函,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整治力度。三是加强检查督导考评,将巩固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列入“2019年度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重点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考评,不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六、农村面源污染工作情况。我市机构改革后,市农业农村局尚未与我局交接农村面源污染相关工作,待交接后,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3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刘晓玉,3172850)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1.落实牵头部门,建立回收长效处置机制。按照政府主导、财政支持、企业运作、农户参与的原则,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监督、回收网点折价回收、回收单位集中回收运输存放、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规范化处置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农药经营回收网点,各网点实行实名制销售农药和有偿回收废弃包装物,并实行流向追溯。回收单位集中网点缴存农药废弃包装物,在政府有关部门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销毁的单位实施销毁。 2.落实财政资金支持,建立回收处置补贴制度。在总结市直和高新区有关部门前期对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与处置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予以推广。同时,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运输、装卸、储存、保管、销毁等环节给予一定补贴。 3.加强宣传,营造回收处置的良好氛围。通过网站、微信群、告示、横幅及新网媒体等,加强对农药废弃包装物乱丢乱弃危害性和安全处理重要性的宣传,切实提高全民对随意丢弃农药废弃包装物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农业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为促进生态淄博建设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