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白色垃圾”危害的建议
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1203413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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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C类)

 

 

 

 

 

﹝2019﹞8号                                      签发人:于照春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委员第1203413号提案的答复

 

  邹斯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白色垃圾”危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遏制“白色污染”,建设生态淄博,目前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农用地膜污染防治。印发《淄博市2018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地膜标准,加强使用监管,严禁使用不合格地膜产品,加快推进0.008mm以上标准地膜的使用,拟在沂源县建立地膜回收  企业。每年开展地膜使用情况调查工作,在临淄区、博山区、沂源县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

  二是积极实施垃圾源头、末端分类。在全市垃圾收集点设置分类收集桶(箱),可回收垃圾大部分通过保洁员或社会废品收购人员等回收渠道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回收垃圾,除沂源县通过卫生填埋处理外,其他区县都送往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进行焚烧发电作为资源利用;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初步建立村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三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组织对全市污染源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开展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加严企业监管;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措施,建立由镇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大力推行智能“天网”环境监管模式,全面保障“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执法模式,实现全天候监管无死角、全覆盖。

  四是高度重视,加大宣传。结合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超市、商场的户外广告牌、LED播放器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宣传限用塑料购物袋的重要意义,减少使用塑料袋,营造节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积极协调各有关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为实现生态淄博的建设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4日

 

  (联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刘杰,联系电话:2793057)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网购、外卖这些线上的生活方式通常让大家觉得省时省力,殊不知,我们省下的钱正被另一种高昂的生态成本所反噬。目前中国快递业中纸板和塑料实际回收率较低,这些包装大多被直接送进垃圾场填埋,给城市环境带来巨大压力。如何解决“白色垃圾”给环境带来的沉重负担已经迫在眉睫。 1、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借鉴国外经验,美国、日本、德国等国都制定了有关资源保护及再生利用的相关法律,对固体废物管理、包装简化及回收利用、明确处置废物的义务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把包装、回收、利用、处置的义务分解落实到商品及其包装材料的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细微环节,因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2、制定适当的经济政策,建立市场经济条件支持的消除“白色垃圾”的良性运作机制。运用经济手段,鼓励和促进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防治“白色垃圾”,保护生态环境。 3、鼓励相关企业采用绿色材料。参照阿里巴巴牵头启动的“绿色行动计划”,组织多家企业共同合伙参与该类项目,严格遵守《污染块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共同节能减排。 4、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教育人们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在自身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的同时,积极制止身边的不良行为,提高人们对“白色垃圾”危害的认识。 5、加强替代包装产品的开发、研究,努力减少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产生量,从回收集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如一次性餐盒)入手,逐步提高废旧塑料包装物回收利用率。   6、淄博是陶瓷名城,建议行政干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率先不使用一次性水杯,不使用瓶装饮用水,统一使用陶瓷杯或玻璃杯,既环保又经济安全。 在大环境努力求变的情况下,也要落实到个人身上,比如:自备购物袋、尽量不选择外卖或外带、减少一次性水杯的使用、不要求电商平台对商品进行过度包装等。很多大事并非我们一己之力可以决定,但我们能从自身做起,小事做好一样拥有改变世界的力量。 别让那些被我们抛弃的,让地球和其他生物承担。我们对它们造成的伤害,终有一天会回到人类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