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评单位监管 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4-01-12 14:48:23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发挥环评源头预防作用,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行为,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良好秩序,近期,市生态环境局许可科联合市评审中心及各区县分局对注册地在淄博的14家环评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和现场帮扶。

    此次检查从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基本情况、编制单位是否建立和实施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制度情况、相关档案管理情况等方面展开,主要针对环评的基础资料、现场踏勘记录和影像资料、质量控制制度、开展环境监测和调查、监测报告和数据资料、委托合同、技术职称资料等纸质材料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了现场核查。

    14家环评单位均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并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但仍有少数环评单位存在存档资料不完备、环评报告档案管理不规范及人员信息未及时变更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要求环评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等要求,强化内部管理,切实做好环评文件编制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环评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和相关人员环境影响评价守法意识,着力解决环评领域突出问题,落实环评编制各项工作责任,加强环评溯源和责任追究,强化环评单位日常管理,全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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