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喜获“2022年度山东省生态文明强县”称号

发布日期:2023-07-19 10:22:50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财政厅传来喜讯,沂源县喜获“2022年度山东省生态文明强县”称号。据悉,此次全省仅有10个县(市、区)获此殊荣,沂源是全市唯一一个区县。

    近年来,沂源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生态立县”战略作为“三县战略”的首位战略,抓住“一体两翼”重点,政、企、产、学、研合力推动生态立县,积极探索出一条绿色发展的新路,实现了向生态保护同经济发展相得益彰、互促共赢的生动跨越。被评为国家生态明建设示范区,是全市唯一一个获此荣誉的区县;三次被省政府评为“山东省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先后荣获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园林县城、全国绿化模范县、中国最具绿意百佳县市等荣誉称号,“生态沂源”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响亮品牌。

    沂源以打造“鲁中生态高地”为目标,坚持源头、过程、末端全方位治理,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2022年,沂源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居淄博市第一名、全省内陆区县前列,获淄博市现状、考核“双第一”;水质量指数列全省第三名,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沂源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将生态环境嵌入发展的方方面面,推动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2021年、2022年沂源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分别为12.1%、7.3%,居全市第一,“四强”产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产值占比分别达78.5%、84.1%,为全市之最,全省领先。

    沂源恪守为民情怀,坚持生态为民、生态利民、生态惠民,将改善人居环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群众享受更高的生态质量,高标准打造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7个,市级示范村35个,被评为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县,获山东适宜人居环境奖。

    沂源坚持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成立生态建设指挥部,创新“四步工作法”闭环整改机制,构建起了政企同轨同心发力,镇街部门同向同行,社会各界同频共振的“全员生态”大格局。

    下一步,沂源县将以获得“2022年度山东省生态文明强县”为契机,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坚强的决心、更加坚韧的意志推进“生态立县”,为中国式现代化“沂源实践”赋能加力,为擘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山东画卷贡献沂源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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