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政务公开促环评审批

发布日期:2023-12-26 16:19:44 浏览次数: 字体:[ ]

    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吸引企业投资、提升经济发展动能的基础性工程,是保持我市竞争优势的重要举措。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政务公开促进环评审批的程序化和合法性,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入门关,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并严格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执行情况,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有序、公开建设项目进度和开展情况,鼓励建设单位通过发放科普资料、张贴科普海报、举办科普讲座或者通过学校、社区、大众传播媒介等途径,向公众宣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科学知识,加强与公众互动,开展深度公众参与。

    二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执行,主动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作出的审批决定。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2023年收到12项依申请公开申请,均可通过“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获取。

    三是坚持公开为常态,通过多平台及时、准确地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积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协调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审批信息,除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公示外,还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查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信息公开,让公众有效参与到环评过程中来,起到从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作用。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全流程信息公开,包括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审批及审批决定等各项信息的公开,是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一步把关,更是让公众监督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和可信度,增强政府和公民、企业、其他组织之间的互信。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以高质量法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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