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第十七批)

发布日期:2021-05-11 16:44:48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第十七批)
编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
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备注
10421017周村区王村镇双沟村北坝水库的水质被污染成绿色,与邹平市临池搭界处私人化工厂将污水及化工废弃物排放至双沟村北坝水库,污染严重影响水质,塘坝内大量鱼类已死亡,且该厂将建筑垃圾倾倒双沟村塘坝内,要求查处。周村区2.涉水污染    经周村区王村镇与邹平市临池镇联合到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地点位于邹平市临池镇境内,沿岸有倾倒的建材垃圾,水坝西侧(上游)沟内有邹平市入周村区境的生活污水,导致水坝水体富营养化变为绿色,岸边有死鱼情况。该区域原有一家名为山东遐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化工厂,现转型为建材厂,生产水泥免烧砖。周村区王村镇党委、政府已于4月21日正式函告邹平市临池镇党委、政府,建议其依法处理。4月22日邹平市临池镇已复函,现已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属实     继续协调邹平市临池镇进行后续调查处理工作,对生活污水、建筑垃圾和工业废弃物进行逐项治理,妥善处理好相关后续事宜。建议不予问责A
20421038高青县高城镇镇政府附近有20余家非法加油站均设立在停车场内,(为方便调查来电人提供一处地点为镇政府对过李伟民停车场),镇政府党委书记高某参与其中股份存在包庇情况,现有较多大型货车运输散装油出入造成扬尘严重,破坏周围环境卫生,且油罐管道直接埋入停车场地下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查处。高青县1.大气污染    经现场核查,高城镇从事货运物流大型货车较多,为方便停放,辖区内形成了29处临时停车场。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29处停车场逐一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蔡某合停车场发现3台加油机,已长时间不用,处于闲置状态,未发现储油罐;常某平停车场发现废旧加油机1台,设备主要零部件缺失,已无法使用;宗某武停车场发现掩埋的空储油罐1个,油罐未曾使用,未发现加油设备;其他26处停车场均未发现加油设备。现场检查中发现停车场路面大多采用铺设碎石子硬化,大型车辆出入易产生扬尘。
属实    1.对蔡某合处发现的3台移动加油设备作出暂扣处理,临时存放到高城镇政府;常某平停车场发现的废旧加油机当场销毁并处理;宗某武停车场空储油罐立即取缔,当场将空油罐挖出并处理。
    2.责令相关部门加大对停车场的管控力度,强化日常督导巡查,严防新的“自流黑”产生,加大洒扫频次,严控扬尘。
建议不予问责A
30421039反映两个问题:
1、临淄区皇城镇石槽村北侧利兴物流院子内南侧存放汽车罐、卧罐等,用来经营存储柴油、化工油、煤焦油,有化工异味且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查处。
2、桓台县果里镇西傅村村碑往西走300米左右路南第二个蓝色铁皮门内是肉食加工厂,洗肉时产生的废水仅小部分按环保要求正常处理,其他的未按照环保要求自行处理,要求查处。
临淄区、桓台县1.大气污染    问题1.经现场核查,反映的院子实为山东利兴物流有限公司,位于临淄区皇城镇石槽村村碑东50米路南,该公司为普通货物运输企业,院内地面全部硬化,有4辆箱式货车停放,未发现有汽车罐、卧罐等储存设施,用来经营存储柴油、化工油、煤焦油的情况,未发现加油车辆及加油设施,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现场无异味。
    问题2.桓台县利祥食品有限公司为肉食加工类企业,主要生产酱卤肉类食品。该企业生产废水按照环评审批要求,经厂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该厂树木浇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到化粪池由淄博洁丽达清洗保洁有限公司定期拉运至光大水务处理。
属实    问题1:责令临淄区加强对物流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规范物流企业现场管理。
    问题2:一是已对该企业处理后生产废水取样检测,后续依据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二是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按环评要求进行处理。
建议不予问责A
4421048对0410014公示情况有异议:淄川区洪山镇国土部门上报是村集体用地,但没有证据证明是合法集体用地,涉嫌欺骗督查组;车宋村3333平方数据不准,实际大于3333平方。
对0409015回复不满意:淄川区国土部门答复殡仪服务站正在补办手续,根据国家规定占用国家耕地无法补办手续,必须恢复土地原貌,不能未批先建;旗杆山修建庄园别墅、非法建设墓地的问题目前依然大肆兴建,未见拆除,认为洪山镇国土部门应付督查组。
另外反映新问题:旗杆山东侧、南侧均被有偿倾倒大量的建筑垃圾,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查处。(来电人称可与其联系了解具体情况)
淄川区6.生态    1.经查,该地块为车宋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面积为3373平方米,超出的40平方米因初始调查测量为人工测量,存在误差,误差在3%允许值以下。前期淄博红孩儿服装有限公司土地属于存量建设用地违法,反映属实。
    2.车某心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殡仪服务站的违法行为,正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依法处理中,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具备补办手续的条件。旗杆山修建的是淄博淄川圣恩种植专业合作社管理房及其配套设施,为未利用地,未办理土地手续,已立案调查。旗杆山公墓是保障省重点工程—临临高速建设迁建墓地而建设并已使用的公益性墓地,面积约20亩,该地块土地现状地类为未利用地,符合规定。
    3.非车某某建设的大型垃圾场,附近现场存放的沙石料堆为高速公路建设临时存放,沙石及建筑垃圾已蓬盖。前期已对巡查发现的山东南侧少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
属实    1.对淄川圣恩合作社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依法处置到位。
    2.对车海心殡仪服务部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依法处置到位,限期拆除非法占用耕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
    3.对红孩儿婴幼儿服饰违法依法处置到位。
    4.车宋村村民宋保训宅基地已纳入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系统,由洪山镇按照程序逐步办理手续。
    5.区自然资源局、洪山镇人民政府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违法占地、私开乱挖、倾倒化工废物问题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A
50421072淄川区下黄村王家奎将化工废物3000余吨非法埋入水泥厂地下,污染饮用水及地下水源,村民健康受到严重侵害。淄川区3.固废污染    原淄川区下黄村助剂厂于1999年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填埋于厂区南侧填埋池内,上部加盖车间,情况属实。经对铬渣鉴定,结果确定为HW21含铬废物类危险废物。由山东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将铬渣转移清理完毕,共清理4156.04吨。
    关于污染饮用水、地下水问题。2020年3月,淄川区开展“罗村镇原下黄村助剂厂铬渣填埋场环境污染调查”,根据调查结论建议,于2020年5月将池壁及底部铬渣彻底清理完毕,同时覆土进行生态修复。2021年4月,再次委托第三方对下游地下水井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铬(六价)未检出。现罗村镇饮用水水源为太河水库水源,通过管道全程接入,由星辰供水锦川分公司管理,定期检测,水质达标。
属实    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各产废企业按要求进行处理;同时,加大对区域的巡查力度,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出现。建议不予问责A来信
60421073太河镇南阳村在太和水库边建有大量违法别墅,该水库为淄博一级饮用水水源地,没有手续,要求拆除。淄川区9.其他    经查,太河镇南阳村位于太河水库一级水源地东南岸,全村共有二层楼房10栋,分别于2002年至2007年之间由本村村民在个人原宅基地翻建而成,用于居住,现状地类为村庄建设用地。因历史原因,我国没有手续的宅基地普遍存在,截至目前,全区大部分农村居民宅基地未办理土地手续,反映无手续问题属实。 属实    1.加强对太河水库水源地周边区域的巡查监管,防止违法建房问题发生。
    2.定期巡查,进一步调查处理,若发现违反农村宅基地相关规定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建议不予问责A来信
70421082张店区宝沣路东四路136号南邻有个院,淄博宏图印务有限公司在此院内,有环保手续,现还有 三个印刷厂在此院内生产,共同借用淄博宏图印务有限公司环保手续,无组织排放。门口有摄像头,有检查立刻锁门,有人通风报信,建议暗查。张店区9.其他    公司法人方某某,租赁该院内车间2处、办公室1间、另有2间仓库由其他租赁者刘朋租赁用于存放二手机器。
    淄博宏图印务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印刷工序位于密闭车间内,印刷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单位自行检测排放达标,现场检查时处于停机状态。公司设备数量与环评审批文件中设备基本一致,但新增一台单色印刷机。经查阅资料,该单色印刷机为2021年3月2日新上,根据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39条,属豁免管理类,即不需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门帮扶检查组多次对淄博宏图印务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未遇到锁门、通风报信之类情况。
属实    责令张店区进一步加大对淄博宏图印务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力度,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环评审批意见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并加强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建议不予问责A来信
80422039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新华街工人新村8号楼东侧有一个垃圾周转站,距离居民楼位置较近,夏天蚊虫肆意,腐臭味刺鼻,要求核实处理。张店区1.大气污染    该件所涉垃圾周转站在2018年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已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改为密闭式一体压缩,同时加装了除臭、降尘、喷淋系统。目前该中转站只负责收集周边保洁员扫保垃圾,管理人员定期喷洒消杀、除臭、灭蝇药物,管理措施基本到位。属实    责令张店区进一步加强该中转站的日常监管,加大消杀、除臭、灭蝇频次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站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并加强对此垃圾中转站的巡查与监管。建议不予问责
90422044淄川区太和镇南阳村西北侧太河水库两侧违建了大量别墅,乱扔垃圾,排水污染了水资源,要求加强管理。淄川区2.涉水污染    经查,太河镇南阳村位于太河水库一级水源地东南岸,全村共有二层楼房10栋,分别于2002年至2007年之间由本村村民在个人原宅基地翻建而成,用于居住,现状地类为村庄建设用地。以上10户建设有化粪池,对生活废水进行有效收集。
    太河镇委托特丽洁环卫公司对全镇垃圾进行及时清运集中处理,南阳村共配备垃圾桶7个、垃圾箱1个,全村垃圾能得到及时清运,但存在个别村民素质不高,乱扔垃圾问题,情况属实。
属实    一是加强对太河水库水源地周边区域的巡查监管,防止违法建房问题发生;二是强化村民卫生意识宣传,督促特丽洁环卫公司及时打扫清运垃圾,防止乱扔垃圾问题发生;三是定期巡查,进一步调查处理,若发现违反农村宅基地相关规定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建议不予问责A
1004220861、刘某在淄博市旅游区玉黛湖北面租赁山东铝厂废旧厂址,收集疑似危废,露天存放,数量巨大,无经营资质,也不符合工业固废的管理规定,要求严查;2、刘某海在玉黛湖北山租赁开发区彭官的土地,大概十亩用来存放工业固废脱硫石膏以及从广饶金领集团环氧氯丙烷厂拉出的废料含氧化钙进行加工作假,冒充石灰粉出售,违反了工业固废管理及处置规定;3、刘某农,在淄博市旅游区动物园北面约10亩地的矿坑内掩埋工业废水及固废,要求查处;4、梁之昌,在北焦宋村承包荒山果园在园内养羊,实际非法搞燃料油存储,在园内外地下填埋着火车用的油罐40余个,容量2000吨,在山铝四通公司废旧厂房内也有,要求严查。(附信件)张店区3.固废污染    1.经询问及现场了解,2021年1月份张某涛从淄博热电厂运输粉煤灰约2000吨左右堆放于该院落,现场简单用抑尘网篷盖,大部分露天堆放。
    2.经调查,刘某海所经营企业名称为张店之香建材经营部,经营场所为张店区湖田街道办湖光路21号,租赁军屯村闲置院落,院落土地分别归属张店区和高新区。该院内存放了大量白色粉末物料,白色物料来源于山铝,主要成分为氢氧化钙和氧化钙。目前高新区正在督导责任人对该院落中的白色物料清运。。
    3.经询问王某及现场了解,其对该矿坑进行平整,拟用于停车场使用,主要填埋物为建筑垃圾,目前除西侧一小部分外矿坑已基本填平。
    4.院落内有8个地上罐,其中6个为空罐,2个存有少量乳化沥青。经进一步排查发现,在该院东墙外有6个地埋罐,院南侧养羊场外有13个地埋罐。初步确定其所存物品为外购的碳12、辛醇、白油暂存于此,已对罐内物品取样待送检。
属实    1.由张店区责令当事人依法规范处置粉煤灰,针对其违法堆放工业固废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责令高新区督导责任人5月10日前对其进行清运,清运前对物料有效苫盖,清运过程中做好扬尘防护措施,杜绝沿途撒漏。同时加大对该闲置院落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3.由张店区责令当事人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填埋处进行场地调查,在调查结果未出来前停止场地平整。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4.责令张店区针对其存储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监督当事人将罐内物料转运至有资质单位储存,目前已基本转运完毕。责令当事人将转运后清空的罐体交由正规罐体清洗单位进行蒸洗,合格后依规处理。
对北焦宋村村委书记梁之友进行约谈A来信
110423022对于0412021案件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我们省督查回复结果欺骗老百姓,认为只是把垃圾填平,覆土覆盖。博山区2.涉水污染    经查,博山区已聘请专家对该区域进行现场勘查,正在制定处置方案。待处置方案论证后对该处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并对清理后区域进行平整覆绿。属实    1.责成博山区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处置方案制定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筑垃圾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2.加强对全区饮用水井周边环境的巡查力度,发现违法倾倒垃圾行为及时进行查处整治。
建议不予问责A
120423094对0417053处理结果不满意,违建停车场只是将牌子摘下、大门关上,耕地垫的石渣高达1.5米,近30亩,只是将表层石头清理,要求责任到位、但当到位、整改到位,彻底恢复原耕地面貌,拆除违法建筑,确保村民耕作不受影响;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追责;村民朱恪富责任田被村霸朱某亮打击报复,停水停电,十几年不能灌溉,土地沙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查处。经开区6.生态    经查,该问题为2017年由西河村朱某开始建设停车场,占地面积约计25亩(林地23亩,设施用地2亩),现场碎石铺地,有240平方米的建筑物(2018年建设)。现傅家镇政府正在按制定的方案整改中,下一步恢复林木种植。属实   责成经开区按计划完成整改。建议不予问责来信A
130424001高青县花沟镇榆林村,镇政府东侧3公里有一养鸡场,蚊蝇泛滥,异味刺鼻,村民生活卫生条件差,要求治理。高青县1.大气污染    经现场核实,该养鸡场目前有两个棚舍,蛋鸡存栏9000只,已养殖10年以上。现场核实时,养鸡场粪便已清理干净,但场内有异味和少许蚊蝇。属实    责令高青县对养殖户进行规范管理,要求每天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喷洒蚊蝇药物减少蚊蝇影响,粪污及时清理,并签定规范养殖承诺书,确保规范养殖。定期对养殖户开展异味除臭督导和卫生清理督导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议不予问责
140424002博山区源泉镇西高村西山,以修建护林路为由,私挖乱采卖石头获利,破坏生态,大风天扬尘严重,且无任何保护措施,要求整治。博山区6.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与受理编号0414028反映问题相同。群众反映的问题为博山区源泉镇西高村防火路建设项目。西高村西山(即花果山)周边约有500亩生态公益林,该防火路建设对该区域护林防火具有一定意义。为此,源泉镇西高村于2020年3月20日申请修建防火路一条。2020年5月11日,经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博行审发〔2020〕29号)批复同意。2020年10月19日,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西高村防火路建设场地有越界采石现象,先后三次对违法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工进行整改。2021年4月5日,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再次责令立即停止修建防火路,所涉及石头现场封存。违法当事人已停止违法行为,现场正在进行整改恢复。属实    1.目前已委托第三方评估违法采石方量,待评估结束后,按其结果并依照《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立案查处其违法越界采石行为。
    2.责令当事人对越界开采的山体及林地进行修复治理。目前,越界开采现场正在修复治理中。
    3.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已建议由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暂停源泉镇西高村防火路项目的行政许可,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修建。
建议不予问责
150424003文昌湖区胶王路,驾考中心西侧4公里处冶头村,在村北1公里学校东侧小北河北岸山沟上堆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化工垃圾,下雨时山洪冲刷的垃圾水流进文昌湖区,污染居民水源,要求治理。文昌湖区2.涉水污染    群众反映的小北河为朱家小河,上游为碾子山水库,河水经该河道进入白尼河最后汇入萌山水库。经调查核实,河道两侧确实存在少量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未发现化工垃圾。经对河水采样检测,COD:14mg/L、氨氮1.63mg/L,其中氨氮仅达到地表V类水水质标准,根据水质功能区划要求,该处水质应达到地表III类水水质标准。
    垃圾清理后,再次对该位置及上游碾子山水库取样检测,检测氨氮分别为0.241 mg/L和0.497 mg/L,已恢复地表III类水标准。
属实    1. 全面排查整治。立即对该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同时,举一反三,对河道全线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防止生活垃圾对河水造成污染,加强治理监管,尽快恢复到地表III类水水质。
    2. 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侵占河道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
160424004临淄区金山镇南仇南村,村小区1号楼南侧有3、4家化工厂离居民楼不足100米,现化工厂欲矿建,已完成地基建设,矿建完成后离居民楼会在50米之内,工厂常年异味刺鼻且离楼区太近,工厂在前几年发生过爆炸起火事故,居民窗户被震碎,严重影响居民健康生活,此问题投诉至12345未果,要求协调处理。临淄区1.大气污染  南仇南生活区南侧共有淄博德弘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淄博祥东化工有限公司、淄博胜赢化工有限公司(西厂区)3家化工企业,其中,淄博德弘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建设甲类仓库一座,建筑面积280平方米,已取得立项和环评手续。经现场测量,3家企业离居民楼不足100 米。关于扩建完成后离居民楼不足50米的问题,经查阅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其生产设备、设施建设均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2019年2月26日,淄博德弘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院内一试验装置反应釜发生爆炸,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已拆除该试验装置。淄博祥东化工有限公司长期停产。淄博德弘化工有限公司、淄博胜赢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废气收集后进入RCO处理设施,根据两家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检测报告,均达标排放。2021年4月25日委托第三方对RCO设施及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检测,符合相关标准限值。
   经查,自2020年至今,临淄均未接到12345转办的相关投诉。
属实    1.责令临淄区加强企业监管,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由临淄区责令3家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减少异味扰民。并加强周边巡查,对异味情况及时处理。
建议不予问责B
170424005周村区王村镇新华路南首路东赫达有限股份公司,气味刺鼻长达10年,要求查处。周村区1.大气污染    经查,王村镇新华路南首路东赫达有限股份公司为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王村事业部,位于周村区王村镇聚源路127号,主要产品为纤维素醚。2019年,因企业产业布局调整原因,王村事业部化工生产项目停产。经核查,该企业王村事业部化工项目在产期间,进行原料卸料和设备检修时存在无组织废气排放,现各类原辅材料及产品已清运,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属实    按照相关生态环境管理规范要求,指导帮扶企业做好原化工项目拆除及后续工作。建议不予问责
180424006张店区王舍路深圳餐馆1、将油烟直接排放到建邺城市花园小区内,异味严重,油烟扰民,造成大气污染;2、顺管道将油烟排放到污水管道内,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处理,多次向地方政府反映后已经明确禁止排放,但现在依旧排放,建议在就餐时间去检查。 张店区1.大气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件与0419030号、0419003号、0420024号相同,属重复投诉件。深圳餐馆(营业执照:淄博深正餐饮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油烟检测合格报告。餐厅为商住综合楼并建设有专用烟道,厨房内已安装油烟净化一体机,所有油烟经过净化排放,未发现直排行为,前期核查时油烟净化装置存在清洗不及时现象,目前已清洗完毕。深圳餐馆从2021年3月份起开始使用其专用烟道排烟,已停止往下水道排放。属实    由张店区责令深圳餐馆限期整改,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设备,确保经营期间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转,并加强餐馆经营期间的巡查与监管。建议不予问责
190424008淄川区昆仑镇马庄村前期村南侧修路时将大量固体废料填埋到路面下,要求处理。淄川区3.固废污染    反映的马庄村“大量固体废料填埋到路面下”问题,为该村村民宋某广从烟台南山集团运输到此处作为修路填充物所用。经现场调查,该填埋物为南山集团铝灰,属危险废物,数量150吨左右,情况属实。
    在2019年11月修路时,曾委托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定性监测,属一般固废。但根据2021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铝灰为危险废物。
属实    一是严格按照“六步法原则”,聘请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已对该处填埋物取样进行检测鉴定,将根据结果制定详细的处置方案,并对方案进行评估,依法依规妥善处置。二是区生态环境分局、昆仑镇政府加强监管,防止违法问题再次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200424009山东省工业职业学院位于高新区与桓台县交界处,此处属于化工污染重灾区,空气中经常存在难闻的化学异味,要求核查。高新区、桓台县1.大气污染    山东省工业职业学院位于桓台县和高新区交界处,附近主要有淄博新农基作物科学有限公司、汇丰石化集团等化工企业,虽配备了相应的废气治理设施,经调阅其第三方检测报告,各废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但由于企业集中,装置开停车、设备检修、装置跑冒滴漏和车辆运输等因素,加之在不利气象条件的情况下,易造成异味扰民现象。属实    1.责成桓台县和高新区加强巡查力度,充分利用走航车等科技手段,发现问题及时溯源并监督整改。
    2.责令各企业加强管理,按照《全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完成治理。
    3.责令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精细化管理,按要求做好LDAR泄露检测和修复,避免跑冒滴漏。
建议不予问责
210424010张店区人民西路1号车绘大队食堂外墙有大型排烟装置,油烟未经过处理排放,油烟扰民且噪音严重,声音高达140多分贝,严重影响市第一公安局宿舍居民生活,前期多次向政府反映未果,要求处理。张店区7.噪声污染    经查,交办件所涉食堂为张店区人民西路1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32025部队”食堂。其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馒头蒸箱排气扇老旧,运行时声音较大,造成噪音扰民。目前,32025部队已经预定了超静音厨房油烟设备。属实    由张店区32025部队于5月10日前安装超静音厨房油烟设备,更换安装位置,尽量远离居民区。并加强监管,杜绝油烟、噪音扰民现象。建议不予问责
220424011张店区金花村财政局宿舍1号楼对面因为前期绿色毁坏用墙封堵后把垃圾桶放到1号楼楼前,异味严重,污水横流,要求处理。张店区1.大气污染    经现场核实,金花村财政局宿舍1号楼南侧约20米有6个垃圾桶,没有明显异味,没有污水横流的情况。
    目前小区正在建设垃圾分类亭,垃圾桶暂时放置在此处,垃圾分类亭将于5月中旬投入使用,届时将把垃圾桶转移至垃圾分类亭中。
属实    由张店区责令物业公司每天及时清运垃圾、清理垃圾桶,确保垃圾桶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并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垃圾桶异味扰民。建议不予问责
230424012周村区正阳路北首南郊镇每天白天有多辆拖拉机通行,认为拖拉机尾气污染环境,要求处理。周村区1.大气污染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正阳路南首道路东西侧及周隆路南北两侧均为周村不锈钢市场,在该路段行驶的拖拉机为各市场间盘运周转不锈钢所用。属实    加大对该路段的管理力度,严格查处拖拉机闯禁区、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净化该路段交通环境。建议不予问责
240424013临淄区辛店街道朱家居委会搬迁后将建筑垃圾就地填埋200亩左右,要求处理。临淄区3.固废污染    辛店街道朱家社区于2020年6月进行拆迁。2021年1月市政府对朱家社区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进行了立项批复,现正在复垦进行中。在朱家社区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施工中,由于本身村居范围内有湾坑和凹凸不平的地块,所以将拆除后的少量地基砖石对其坑洼处进行填平。其他大量建筑垃圾外运到指定的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属实    责令临淄区加强对朱家旧村的管控,确保拆除到位,按时间节点完成旧村址复垦任务。建议不予问责
250424014张店区湖田石矿内有一水泥厂,每天粉磨水泥,扬尘严重且没有任何环保手续,要求查处。张店区1.大气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的“张店区湖田石矿内有一水泥厂”实为山东钢铁集团淄博张钢有限公司湖田石矿水泥厂,于1966年生产水泥,1997年并入张店钢铁总厂,2005年因市场原因停产至今,不存在每天粉磨水泥的问题。由于该矿已停产十六年,时间久远,不能提供相关环保手续。
    目前,山东钢铁集团淄博张钢有限公司与山东高速畅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山东高速畅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将石子暂时存放于此,未完全覆盖,道路泥泞,易产生扬尘污染。
属实    1.责成临淄区加强对湖田石矿水泥厂的监督管理,增加巡查频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特别是未经审批擅自进行水泥生产的违法行为。
    2.责令临淄区督促山东高速畅通路桥工程公司立即覆盖项目租赁场地料堆,并加强厂区保洁,减少扬尘污染。
建议不予问责
260424015淄川区罗村镇下黄村东南侧山东兰鼎新能源有限公司、东北侧国豪水泥厂、松陵水泥有限公司,刮风时异味刺鼻,粉尘严重,要求处理。淄川区1.大气污染    1、山东蓝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建设,有环保手续,使用原料为93%硫酸、氢氧化铝、硫酸铵,产品为硫酸铝和硫酸铝氨。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为酸雾吸收塔,正常运行,93%硫酸在硫酸罐内密闭存储,现场有异味,情况属实。查看检测报告,有组织和无组织均达标排放。
    2、淄博国豪水泥有限公司和淄川松岭水泥有限公司。2家水泥厂生产使用原料为水泥熟料、石膏、粉煤灰、炉渣、矿粉,生产工艺为原料混合—球破磨—混合仓—水泥磨—水泥仓,均已办理环保手续,生产过程无产异味环节,现场检查时均未发现刺鼻呛人异味。
    现场检查时,淄博国豪水泥有限公司因皮带廊位置密闭不严,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淄川松岭水泥有限公司生产正常。经调阅该企业检测报告,有组织和无组织污染物排放均达标排放。
属实    责令区生态环境分局、罗村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区域企业的巡查监察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置。建议不予问责
270424016联通公司在沂源县东里镇香磨村村东侧山坡上安装一个50米左右信号塔,距离村民家只有不到100米,认为有辐射且避雷设施应该安装4个,现只安装了一个,认为打雷时有安全隐患,要求处理。沂源县8.辐射    经查,2012年沂源县联通公司在东里镇香磨村村东侧山坡建设一处信号塔,高40米,距离村民住宅85米左右,2015年交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维护运营。经检测,香磨基站电磁辐射值在0-0.002w/m²之间,达到排放限值要求。
    依据《通信基站防雷接地技术要求》、《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安装了1套避雷设施,通过4根引脚接入防雷接地网,通信基站地网的工频接地电阻宜控制在10Ω以内。经检测,4个塔脚电阻值分别为5.8Ω、6.2Ω、6.2Ω、6.1Ω,小于规定的10Ω,符合相关防雷要求,无需安装4个避雷设施。
属实    1、沂源县加强对该基站的管理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2、将有关标准要求、监测数据向周边居民进行解释,消除居民顾虑。
建议不予问责
280424017张店区昌国路鲁中机电汽配城周围经常有刺鼻性酸味,阴天下雨时格外严重,要求核查。经开区1.大气污染     淄博市经济开发区鲁中五金机电汽配城位于昌国西路111号,总面积150亩,入住商户400余户,主要经营机电配件,该区域内及周边无生产加工企业。2021年4月26日(下雨天),现场检查未闻到酸味。经走访周边群众反映:前期,鲁中装饰材料城仓库按照规划进行拆除,拆除过程中,有焚烧垃圾现象,散发烟气胶皮味。目前,鲁中装饰材料城仓库已拆除完毕。属实    傅家镇人民政府将加强鲁中五金机电汽配城及其周边监管力度,杜绝焚烧垃圾现象。建议不予问责
290424018淄川区昆仑镇郭家村金城辉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常排放有毒气体,污染环境,空气中弥漫着刺鼻气味,要求处理。淄川区1.大气污染    反映企业为山东金城晖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淄川区昆仑镇西龙角村。成立于2017年6月份,主要从事危险废物治理,环保手续齐全,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程序进行处置。环保设施主要是烟气吸收系统,主要有急冷塔、半干式脱硫塔、布袋除尘器、水洗塔、碱洗塔及电加热蓄热式RTO烟气处理系统,储罐全部采用氮封装置,尾气通过三级碱喷淋吸收后进入焚烧炉处理。分别于2018年12月10日和2020年3月22日安装两台在线自动检测设施,并与市、区环保部门联网。经查看该企业2021年2月24日出具的第一季度环境检测报告,无组织、有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存在少量异味,情况属实。属实    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定期组织检测,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不予问责
300424019高新区火炬公园西南小广场内每天有居民在此打鞭子,声音刺耳,噪音严重扰民,让人胆战心惊,影响附近小区居民生活,要求处理。高新区7.噪声污染    经现场调查了解,火炬公园西南广场每天晨练的居民存在用鞭子抽打陀螺产生噪音扰民的现象。属实    1.火炬公园管理人员加大巡查力度频次,要求陀螺爱好者严格遵守《火炬公园现行管理办法》规定的每天下午2点至5点期间活动。同时劝导陀螺爱好者尽量选择火炬公园东广场、南入口周边等远离小区的区域,防止噪音扰民。
    2.充分利用公园广播、公告栏等,宣传公园管理规定,营造文明、健康、和谐、安全的游园氛围。
    3.对火炬公园进行提升改造,重新规划相对独立的运动区域,既让运动爱好者有处可去,也让游客和周边居民享受到公园带来的静谧,减少噪音扰民问题的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
310424020张店区新村路与世纪路路口西北侧张店区市民中心距离恒大帝景小区不到20米,市民中心外墙外有50多台空调外机,空调运转时噪音扰民严重,现只是采取了简单遮挡进行降噪,但噪音依旧影响居民生活,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噪。张店区7.噪声污染     经查,该交办件所涉及的空调外机位于张店区市民中心,其中:1楼西北侧1台、3楼西平台2台、3楼东平台1台、5楼楼顶51台,距恒大帝景小区14号楼约20米。1楼西北侧和3楼西平台的3台空调长期未使用,其余空调开启时有噪声产生。
    2020年10月,3楼东平台及5楼楼顶外机安装了隔音墙,据淄博尼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的噪音治理检测验收表,噪音检测达标。
属实    1.由张店区责令区党史与地方志研究中心在使用1楼西北侧和3楼北平台西侧空调前进行噪音检测,噪音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常使用。
    2.责令市民中心各单位根据天气变化,控制空调开机时间及开机数量,降低运行功率及音噪。
建议不予问责
320424021临淄区杨坡路齐都花园小区,南、北化工厂化工异味及硫磺异味严重,大风天不能开窗影响居民生活,要求查处;博山区山头镇孝妇河源头水质为黄色,怀疑地下水被污染,夏季凤凰泉水质也为黄色,建议根治。临淄区、博山区1.大气污染    问题1:杨坡路齐都花园小区附近无化工厂及化工储存企业,南侧最近的为齐鲁石化第二化肥厂,距离3.8公里;北侧最近的淄博冠宏化工有限公司和鲁达化工有限公司距离小区5.6公里。近期,三家化工企业运行稳定。经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于4月25日夜间对该小区周围走航监测,未发现群众反映的特征异味。经分析,该小区西侧为临淄区233省道辛化路,北侧为北外环齐盛路,均为临淄区交通主干线,大型运输车辆特别是化工罐车数量众多,因密闭不严、清洗不彻底等情况下有可能造成异味扰民。
    问题2:经查,孝妇河源头为位于颜文姜祠内的灵泉,深层地下泉水在上涌过程中经过煤炭采空区时,将采空区内含铁离子的存水带出泉眼,因氧化使泉水呈现黄色。4月23日博山区对文姜祠附近喷涌泉眼涌水取样监测,各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
    凤凰泉位于灵泉上游100米处,地势高于灵泉,枯水期时干涸,只在丰水期时喷涌,在泉水喷涌前期,水体呈现黄红色,喷涌几日后泉水逐步清澈。
    经查,孝妇河源头为位于颜文姜祠内的灵泉,深层地下泉水在上涌经过煤炭采空区时,将采空区内含铁离子的存水带出泉眼,使泉水呈现黄色。4月23日博山区对文姜祠附近喷涌泉眼涌水取样监测,各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
    凤凰泉位于灵泉上游100米处,地势高于灵泉,枯水期时干涸,只在丰水期时喷涌,在泉水喷涌前期,水体呈现黄红色,喷涌几日后泉水逐步清澈。
属实    问题1:责令临淄区加强周边企业监管,确保污染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防异味扰民;并加大对辛化路和齐盛路的执法检查力度,杜绝化工罐车异味扰民问题。
    问题2:一是责成博山区组织专家论证,制定治理方案,通过工程措施,治理区域地下水色度,解决河水发黄问题。二是加强辖区孝妇河流域巡查监管力度,加强各类水体监督管理,严防水体污染问题。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向周边群众科普宣讲河水、泉水发黄成因以及下一步改善措施。
建议不予问责
330424022沂源县南鲁山镇郑家庄村,河道挖沙清理把位于村东侧耕地的道路及树木破坏,现村民无法耕种作业,要求尽快修复。沂源县6.生态    经现场核实,南鲁山镇郑家庄村位于丝窝河边,目前丝窝河正在进行河道疏浚清淤工程,该工程由沂源县政府批准,沂源县水利局组织实施,南鲁山镇配合。群众反映问题的地段,其耕地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按照设计该地块也在此次施工范围内,由于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尚未确权,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影响了周边两户土地的生产通行。属实    为解决群众生产通行问题,现场要求施工队对沿河道路进行平整修复,目前已经完成修复。下一步将加大与村两委及相关群众的沟通对接工作,妥善解决河道内的土地问题,同时保障河道治理工程的顺利实施。建议不予问责
340424023临淄区稷下街道附近自年后空气中每天都弥漫着刺鼻性农药气味,居民无法开窗,要求核查。临淄区1.大气污染    一是临淄城区东侧无化工生产企业。城区东南部为青州市邵庄工业园、峱山工业园、文登工业园等园区,园中有碳素、化工等行业企业,刮东风、东南风时,易对临淄城区带来影响。围绕边界异味问题,我市向潍坊市生态环境部门函告相关情况,潍坊市同意将加大对该区域的检查及执法频次,严防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和偷排偷放等情况发生。
    二是稷下街道辖区内有233省道辛化路,北侧有齐盛路,大型运输车辆特别是化工罐车数量多,在罐口密闭不严、清洁不到位等情况下易造成传输异味问题。
    三是临淄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及各小区物业公司春季会对树木花草进行农药喷洒及病虫害防治,亦会造成异味扰民。
属实  1.责令临淄区加强企业监管,确保污染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防异味扰民;并加大对辛化路和齐盛路的执法检查力度,杜绝化工罐车异味扰民问题;
    2.责令临淄区及时公示农药喷洒作业时间,让居民知晓理解。
    3.与青州市积极对接,加强对边界的联动执法,防止异味扰民。
建议不予问责
350424024张店区东四路与华光路北侧王三沙厂,扬尘严重,刮风时路面全是沙尘,附近有多家废品站,刮风时泡沫满天飞,要求处理。 张店区1.大气污染    王三沙厂(营业执照:淄博王三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张店区东四路与华光路北侧。2021年4月25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发现厂内沙堆、袋装水泥和裸土覆盖不完全,导致扬尘。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立即进行覆盖,目前已经整改完毕。
    同时,王三沙厂附近共有7家废品站,分别为陈某再生资源部、泽华废旧物品回收部、张某废旧物品回收部、锈铭再生资源回收部、淄博烨伟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王某来废品收购点、福宝废旧物品回收部,站内有塑料泡沫、废旧电器、二手摩托车等物品,现场存在乱堆乱放的情况,遇大风天气时易导致塑料泡沫乱飞现象。
属实    由张店区责令王三沙厂和上述7家废品站清理现有物料,于2021年5月28日前清理完毕。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建议不予问责
360424025张店区中润大道富力万达广场经常节假日搞活动,音响声音很大,噪音扰民,影响附近小区居民生活,要求处理。张店区7.噪声污染    富力万达广场于2020年7月30日开业,该商场利用节假日进行宣传活动时会使用音响设备,产生噪声。目前房镇镇政府已要求其活动前报备并按照商住区域噪音不超过60分贝的标准进行审批。该广场现已列入重点巡查路段,每日均有专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属实    由张店区责令富力万达广场合规经营,严禁使用高噪声音响设备。并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确保长效管理,避免噪音扰民。建议不予问责
370424026博山区域城镇域家楼村中心路红绿灯附近有多家豆腐坊,白天夜间工作时烧炭黑烟滚滚,影响附近居民身体健康,要求处理。博山区1.大气污染    经调查核实,域家楼村实为伊家楼村,村西的六处豆腐坊使用普通煤炭作为燃料,制作时产生大量黑烟。该六处豆腐坊位于西过境路以西,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淄博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4号)文件规定,该地段属于禁煤区外。属实    1.责令六户豆腐坊改为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后,方可恢复加工,由域城镇监督实施。
    2.责令相关单位及各镇、街道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
380424027张店区联通路九级便民市场内有多家露天烧烤油烟异味扰民,经常用大喇叭播放音乐,噪音扰民,夜间灯光常亮,灯光扰民,要求处理。张店区1.大气污染    1.九级便民市场院内有6家烧烤店,均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均使用无烟烧烤炉具,制作烧烤炉全部移入店内,符合入院入场经营要求;除张店陈静华餐饮店外,其余5家无油烟检测报告。
    2.烧烤店为加强宣传、活跃夜市氛围,自备音响设备播放音乐,造成噪音扰民。灯光主要来自于九级市场安装的夜间照明灯和业主安装的照明灯具,造成一定程度的灯光扰民。
属实    由张店区责令九级便民市场5家烧烤店于5月10日前出具油烟噪声检测报告,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烧烤店夜间经营期间停止播放音乐;九级市场晚上22点之后关闭市场照明,烧烤店关闭不必要的灯光,降低光照强度,避免灯光扰民。并加强监管,督促商户规范经营。建议不予问责
390424028有工厂从罗村镇顺管道将未经处理的黑色污水排放到淄川区罗村镇下黄崖村水沟内,异味严重,要求核查。淄川区2.涉水污染    经查,下黄崖村共有5家企业,分别是淄博锦川水泥有限公司、淄川罗村文先打包带加工厂、淄川罗村同凤打包带加工厂、淄川罗村丽美打包带加工厂、淄博圣垚干混砂浆有限公司,经查看企业环评和现场检查,5家企业均没有废水产生。
经调查核实,下黄东沟内没有水,无异味,除此之外,未发现该村有其他水沟,未发现工厂排污水问题。仅在下黄东沟东南头发现一排水口且无水,经调查,系淄博锦川水泥有限公司、罗千路以及山周村的雨排口,平时无水。
属实    一是责成淄川区加大对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环保要求管理生产,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二是安排专人每天对该处不定时巡查,待下一次出水时及时组织取样检测;三是要求罗村镇加大对镇域内的巡查,发现类似问题立即处置。建议不予问责
400424029淄川区岭子镇宫家坞村,村南、北两侧有养猪户,猪舍离居民住房不足100米,不能开窗,异味刺鼻;村北侧石灰厂,工厂有环保仪器但不使用,该厂在夜晚偷偷烧煤作业,煤烟味刺鼻,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要求查处。淄川区1.大气污染   1.经查,巩家坞村共有养殖专业户11户,村南5户,村北2户,剩余比较零散,分布在村庄周边。村南、村北猪舍离居民区确实不足100米,养殖区域存在轻微异味,情况属实。
    2.山东鑫淦实业有限公司,有环保手续,主要产品为氧化钙粉。主要原料包括石灰石和焦炭,焦炭作为原料的同时作为燃料使用,为连续作业生产,窑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湿电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并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其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废气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配备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企业厂区内有轻微异味。
属实    1.加强对养殖户的监管力度,督导养殖户及时清理猪粪,加大对圈舍和粪污存放场所生物除臭剂的喷洒频次,防止异味产生。
    2.一是责令企业对车间门窗随时密闭,以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二是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责令企业严格按环保要求组织生产,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运行,定期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议不予问责
410424030沂源县鲁村镇西埠村,位于村西侧半山腰上游有两家养猪场及村西侧1公里莱芜区辛庄镇桃峪村养猪场,雨季时猪场排放污水顺流到下游村庄,异味刺鼻,影响正常生活;村民承包该村耕地,在耕地上养植大量盆景松树售卖,养殖中喷洒农药,对大气及水源、环境生态造成影响,且离村庄太近,农药对村民健康存在危害,要求查处。(来电人称最好暗访,怀疑有人通风报信)沂源县6.生态    经现场核实,西埠村村西侧半山腰上游有2家养殖户,生猪养殖户张某荣存栏生猪80头,无粪污处理设施;生猪养殖户孙某权存栏生猪148头,有污水池和储粪棚,但排污沟密闭不严。同时,对该村村东和村北5家养殖户情况进行排查,生猪养殖户韩某忠存栏8头,有粪污处理设设施;生猪养殖户韩某祥,存栏56头,无粪污处理设施;生猪养殖户孙某新存栏46头,有粪污处理设施,未合理利用;生猪养殖户齐某顺存栏26头,无粪污处理设施;生猪养殖户齐某勇存栏16头,无粪污处理设施;肉鸭养殖户焦某利存栏7000只,有粪污处理设施。现场发现养殖户均存在养殖异味,未发现养殖户将粪污排入河道问题。经调查,部分村民种植松树售卖增加收入,种植过程中每年喷洒两次农药,均为低毒杀虫药。属实    建立养殖户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要求,5月15日前整改完成。加强对养殖户的监管力度,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服务指导,杜绝露天晾晒畜禽粪便现象发生。举一反三,对全县范围畜禽养殖厂(户)进行全面排查,对处理设施运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建议不予问责
420424031淄川区洪山镇北工村,村中西侧新特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排放的烟雾有异味及粉尘,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要求治理。淄川区1.大气污染    经查,淄博北工新特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洪山镇北工村西侧,生产400吨铝碳质整体塞棒项目于2010年12月17日经淄川环保分局出具验收意见(川环验〔2010〕68号)。该企业使用天然气做为燃料,窑炉采用二次燃烧,尾气使用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除尘,采用活性炭对异味进行吸附。混料、成型、烘干、机加工工序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再采用活性炭对异味进行吸附。该企业安装有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
    现场检查时,企业停产中,但因生产过程中使用酚醛树脂做粘合剂,车间内有轻微异味。调阅企业2021年4月10日以来的在线监测数据,该企业自2021年4月10日至今未进行生产。经调阅其检测报告,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属实    责成淄川区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按照环保要求规范运行,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定期检测,达标排放。建议不予问责
430424032沂源县南磨镇南埠东村,村南侧及西侧大量可耕地被村书记及村民盖上房屋、工厂等违建,要求查处恢复耕地。沂源县9.其他    经现场核实,前期农村村庄发展没有进行统一规划导致与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矛盾,造成村庄居民宅基地建设手续无法审批,出现居民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的问题。根据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专项整治行动相关要求,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对全县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了摸排。南麻镇南埠东村南侧和西侧占用耕地建房问题24宗:其中居住16宗,全部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看护房6宗、养殖1宗、闲置车间1宗,不存在村书记占地建房问题。属实    目前,针对违规占耕地建房问题,国家相关处置方案还未出台,待处置方案出台后按要求做出依法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坚决杜绝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440424033临淄区临淄大道稷下街道槐行村,淄博泰光化工有限公司、王家村工业园17号山东齐高塑胶有限公司、创业大道与珠江路路口南200米山东正诺化工设备有限公司、金烯路8号茂业江浩物流13号仓库临淄大道西北侧淄博仁源塑胶有限公司,以上几个公司排放的烟雾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居民健康,要求查处。临淄区1.大气污染    1.淄博泰光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氢氧化铝催化剂生产。主要污染颗粒物为氢氧化铝粉末,经查,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山东齐高塑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编织袋生产。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不涉及粉尘排放。经查,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3.淄博仁源塑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塑料和聚苯板生产。混料过程中产生的炭黑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自4月初停产至今,且计划拆除,不再租赁此处厂房进行生产。
    4.山东正诺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化工设备、设备零部件、紧固件项目于2017年9月30日取得备案。主要涉气工艺为切割、焊接、喷砂和刷漆,以上工序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切割工序自带除尘净化设施,焊接工序配有焊烟净化设备,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处理后达标排放。企业采用水性漆进行刷漆作业,废气经光氧催化和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
    经调阅以上企业调阅检测报告,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属实
    由临淄区、高新区责令相关企业进一步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杜绝发生粉尘扰民的情况。并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督促企业定期开展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建议不予问责
450424034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工厂北侧,淄博众星包装有限公司,2020年9月份上线6色印刷机,该公司未经过立项审批,且无环评、无排污许可证,经过多次举报仍在夜间违法生产,要求查处。淄川区6.生态    淄博众星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搬迁至现址(经济开发区马莲山圣川路1号,唐骏欧铃工厂北侧)。
    1.“未经过立项审批”问题。六色印刷机项目于2020年5月办理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2.“无环评”手续问题。该企业在2017年因未批先建,被依法查处,情况属实。后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登记备案:年产600万平方米瓦楞纸板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9年4月,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登记备案:年产350万彩盒纸箱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020年5月新增一台印刷机,进行了登记备案。
    3.“无排污许可证”问题。2021年2月,企业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该企业年用水性油墨总量为1.65吨,所用水性油墨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为0.25%,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通过组织的voc源头替代组验收。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配备的光氧及活性炭废气吸附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检测报告,达标排放。4月27日,对该企业进行夜查,企业夜间未生产。
属实    一是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责令企业严格按环保要求组织生产,定期检测,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责令企业生产时车间门窗随时密闭,以减少无组织废气、噪声排放。建议不予问责
460424035桓台县起凤镇鱼二村,三号沟以南鱼二村墓地的河道被倾倒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要求清理。桓台县3.固废污染    群众反映的位置位于起凤镇鱼二村墓地东侧,沟渠内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属实    责成桓台县对沟渠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加强监管,杜绝私拉乱倒。建议不予问责
470424036临淄区朱台镇前夏西村,村委办公室后方村民郭来福在废弃场地上私搭乱建房屋用于改裝汽车,该地产生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造成环境脏乱差,向村委、镇委反映未果;该村北侧村民私建房屋堆放了几车白色袋装品,疑似为化工原料,要求查处。临淄区6.生态    1.郭某福院落原为淄博天地人驾校的一个分校,已于2019年5月份停止招生、培训。院落面积约有2000平方米,院落南侧建有约300平方米的临时棚子。院内停放报废车辆10辆(其中天地人驾校6辆,郭某福4辆),由于郭某福和天地人驾校存在经济纠纷,报废车一直没有退回该驾校。院内存放零散建筑模板及柴草,未发现有改装汽车的迹象,也不存在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等现象。
    2.村北侧院落是村民邢某芝的住宅院落,在房子北侧临时用彩钢板搭建了一个约25平方米左右的板房,用来存放车辆,其余地方种植果树,未发现有白色袋装品。
不属实    1.由临淄区责令淄博天地人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规定办理教练车报废注销手续,消除安全隐患。
    2.责成临淄区督促郭某福按要求办理报废注销手续,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闲散院落的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建议不予问责
480424037沂源县中庄镇焦家上庄村,2020年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未有任何公示,采伐了1000余棵栢树,此树林已成长60多年,现要求公示相关采伐文件及采伐证。沂源县9.其他    中庄镇焦家上庄村侧柏林共1300余亩,60年代栽植。2020年6月份以来,部分侧柏出现树叶枯黄、树枝干枯,甚至整株死亡现象,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防治。沂源县自然资源局中庄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向县行政审批局递交了采伐申请材料,并与2020年9月14日在该村进行了公示,公示完成后由县行政审批局现场查验后,审批办理了采伐证。沂源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给各镇(街道)、国有林场下发了源林防字[2020]7号《关于开展森林资源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山东天畅招标有限公司根据实施方案制作招标材料,并于2020年9月2日,分别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公开招标实施。属实    责令沂源源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对不按规划设计要求清理的629株5cm以下的侧柏种子苗予以3倍数量补植,补种树种为侧柏和黄栌,营造混交林,管护期两年。将采伐相关文件和材料在前期公开、公示基础上再次在村内进行公开。同时,在病虫害防治工作中,加强政策宣传,使广大村民了解知晓、支持配合。建议不予问责
490424038淄川区昆仑镇泰山瓷业路东首,宏大陶瓷院内美可达电子影像有限公司,该公司光氧除尘设备早已损坏很长时间未使用,现尾气不达标,且生产时使用二甲苯原料,废气有二甲苯残留未经处理排放影响环境。(来电人称现场调查时可与其联系,但务必保证其人身安全)淄川区1.大气污染    美可达电子影像有限公司为淄博宏大陶瓷有限公司的咖啡杯深加工生产车间,位于淄川区昆仑镇泰山瓷业路,主要从事每年2000万件日用陶瓷项目,已办理环保手续。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深加工车间喷涂工序处于停产状态,配套的光氧催化设施未开启。现场要求该企业开启光氧催化设施,设施可正常使用,但光氧催化设施内4根灯管损坏(共133根灯管),情况属实。
    该企业咖啡杯深加工过程中采用环保釉,主要成分以水性羟基丙烯酸树脂分散体、水性丙烯酸酯乳液、水性氨基树脂等按一定比例配合,釉料在烘干固化过程中会产生部分二甲苯废气,经光氧催化设施及活性炭吸附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经调查,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二甲苯为原料。
    经调阅检测报告,其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均在规定排放范围内,达标排放。
属实    责令该企业立即对光氧催化设施内损坏的4根灯管进行更换,现场已更换完毕;同时,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督促企业定期维护环保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定期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不予问责
500424039淄川区城里大街千佰汇商业楼后小巷内有多家餐饮店,油烟污水乱排放,夜间噪音扰民,垃圾无人清理,异味严重,导致附近居民无法开窗,要求治理。淄川区1.大气污染    经查,仟百汇商业楼后小巷内共有6家小吃、餐饮店,现场检查发现,确实存在油烟问题,夜间经营期间偶有人员喧哗、噪音扰民,情况属实。污水由各商户集中收集,然后移至西侧污水口,由此处排入污水管网。属实    一是已责令6家餐饮店停业整顿,并安排环卫人员加强卫生保洁力度;二是安排市场管理人员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建议不予问责
510424040桓台县新城镇新城服务大厅西侧道路路北侧城北村耕地内有一违规建立的厂房,经常储藏化工废料进行筛选,扬尘严重,要求查处。桓台县3.固废污染    经调查,该地块为林地,承包户在此处搭建一处临时敞棚,用于存放农机具,同时院内存有3方左右废铁炉渣,2个废旧移动筛子,未发现化工废料,通过询问承包人,曾筛选废铁炉渣的行为。属实    1、对院内移动式筛子和废铁炉渣进行清理,已清理完毕。
    2、为承包户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3、加强对闲散院落的监管巡查力度,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
520424041淄川区西河镇中坡村陆军伟在村南岭挖煤炭和青土后遗留一个30亩地左右的大坑,未进行遮挡和填平,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处理。淄川区6.生态    反映“中坡村村南岭”为淄博同宇粘土矿矿区,为淄川区西河镇中坡地村集体所有,矿区面积为94.4亩,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该矿已于2009年关停闭坑。该矿运行时,中坡地村村民“陆军伟”曾负责矿区作业。
    现场检查时,由于该矿关闭时未进行矿山治理修复,遗留约30亩的矿坑,现矿坑内外堆积矿渣长满杂草、杂树,矿区部分区域已种植树木,部分区域村民已整地准备种植。但现场发现存在警示标志、围挡不足等安全隐患,情况属实。
属实    一是责令西河镇政府进一步完善该矿区围挡、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二是责令西河镇政府尽快实施矿坑治理修复项目,消除安全隐患。建议不予问责
530424042周村区王村镇王村村与临池镇东北角水泥砖厂,没有任何环评手续,扬尘噪音扰民严重,要求查处。周村区1.大气污染     经查,周村区王村镇王村村与临池镇东北角水泥砖厂应为淄博中博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免烧砖生产加工,年产3000万块免烧砖项目(周环报告表〔2017〕1号、周环验〔2017〕770号)、绿色环保骨料循环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周环报告表〔2019〕135号,2020年10月自主验收)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该企业建有密闭式厂房车间,主要噪声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并配套有隔音、降噪措施,经调阅第三方机构环境检测报告,显示噪声达标排放。生产设备配套布袋式除尘器,生产车间和仓库等重点区域配套喷淋抑尘设施,厂区主要道路和场地已硬化并采取日常冲洗防尘措施,经调阅第三方机构环境检测报告,显示颗粒物达标排放。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原料仓库内喷淋抑尘设施个别雾化喷头在使用过程中雾化效果降低,影响抑尘效率。属实    1. 责令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精细化管理,对雾化效果不佳的喷头进行维护更换,确保抑尘效果。
    2. 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好工业扬尘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达标排放。
建议不予问责
540424043博山区青龙山街道鑫龙东苑9号楼楼下有多家商户经营烧烤,油烟异味扰民严重,导致住户无法开窗,多次反映都已有经营许可证为由未处理,要求处理。博山区1.大气污染    经现场核查,青龙山街道鑫龙东苑9号楼楼下有3家经营烧烤的餐饮业户(猪手王海鲜烧烤、徐记贺岗小串、茗昊(小宁)烧烤),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提供有方信环境监测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的油烟检测报告(SDFX-HJ2020年 第N035-01号、SDFX-HJ2020年 第N035-02号、SDFX-HJ2020年 第N035-10号),报告显示排放达标,3家业户均按要求定期进行专业清洗。属实    1.责令城东街道办事处督促上述3家烧烤餐饮业户尽快开展年度油烟检测,并于5月底前出具油烟检测报告。
    2.责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烧烤餐饮业户,提高油烟异味的收集效率,降低对周围居民生活影响。
    3.责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城东街道办事处,挖掘辖区内可用土地资源、闲置院落,按照标准要求新建改建烧烤集中经营场所。全面摸排辖区内露天或零散烧烤类经营业户,建立台账,提前告知,待新建或改建完成后,有序进行搬迁。
建议不予问责
550424044高青县高城镇英庄村村西侧有一露天花卉肥料加工厂,粉尘严重,下雨时污水都流向路面,要求处理。高青县1.大气污染    经核实,花卉肥料加工厂经营人为王某永,通过回收废弃的蘑菇菌包,去除塑料薄膜,破碎后制作花卉肥料,现场检查时废蘑菇菌渣露天存放,覆盖不完全,现场存在花土撒漏、器具布置凌乱等问题。属实    1.责成高青县督促王某永立即将露天蘑菇菌渣堆进行蓬盖。
    2.责令王金永加强生产场地的洒扫,保持场地清洁,做到一日一清理,防止扬尘产生,污水外溢,目前已整改完成。
    3.责成当地村委会和网格员加强巡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
560424045村民何玉冰填埋大量建筑垃圾在桓台县马桥镇康杨村村东南侧耕地下,现上面用土遮盖,占地21亩左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要求处理。桓台县3.固废污染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马桥镇康杨村村东南侧耕地位于康杨村东南侧,原为康杨村窑湾,面积约20亩,现状地类为耕地。2018年,该窑湾填埋康杨村旧村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后,进行覆土耕种。该地块已耕种两年,目前种植农作物。属实    桓台县已责令马桥镇要求该村严格按照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建议不予问责
570424046桓台县唐山镇黄家村招和化工厂3月中旬因设备故障导致毒气泄漏,致使村民小麦大面积死亡,影响村民身体健康,要求处理。桓台县1.大气污染    该企业为山东昭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反映问题应是该企业4月12日凌晨开始年度例行停产检修,2#转炉停炉降温时,因降雨造成降温加速,导致东端密封圈冷缩后密封不严,发生少量残渣中的残存酸性气体短暂逃逸,致使企业西侧部分小麦顶端部分发黄,未出现植株死亡。属实    1.对山东昭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落实主体责任,污染物达标排放。
    2.目前受损情况已协商解决到位。
    3.责成桓台县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在检维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范,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建议不予问责
580424047博山区山头街道办事处颜文江庙东侧孝妇河河水治理后只清理了杂草,未清理淤泥,现河水发臭发黄,要求治理。博山区2.涉水污染    因目前邻近泉水路热力公司正在进行高温水施工,为避免文姜湖内水体渗透致施工作业面积水,将文姜湖内拦水坝放低,放水降低湖面水位,露出湖底淤泥。
    文姜公园改造提升项目已列入淄博市孝妇河文化休闲生态观光带项目工程,计划汛期来临之间完成清淤。
    经现场核查,孝妇河发黄问题确实存在。经调查核实,该区域地下水丰富,附近有大洪泉、凤凰泉、灵泉等泉眼,深层地下泉水本身清澈,由于周边矿井水混入,泉水中铁离子增加,涌出后使泉水呈现黄色。4月23日我区环境监测站对文姜祠附近喷涌泉眼涌水取样监测,各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河水发臭是由于淤泥自然散发的,待清淤结束后解决。
属实    1.责成区水利局、区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山头街道做好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孝妇河河道清淤尽快施工。
    2.责成区水利局加大河湖巡查力度,督导各级河湖长、河管员履职巡河,对发现的各类河湖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3.责成山头街道在文姜湖合适位置建设拦河坝,安装曝气设施,沉淀泉水中铁离子,使水质变清。目前正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4.责成山头街道加强宣传力度,向周边群众科普宣讲泉水发黄成因以及下一步改善措施。
建议不予问责
590424048淄川区双阳镇十里铺村芦苇制药的电厂机器每天24小时噪音扰民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处理。淄川区7.噪声污染    山东鲁维制药有限公司自备电厂,主要为山东鲁维制药有限公司提供其生产所需电力。办理了环保手续。噪声主要来源为电厂输煤栈桥、脱硝系统浆液泵、电袋复合式除尘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以及锅炉瞬时排汽及吹管产生的不定期瞬时噪声。主要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在隔声效果较好的厂房内,并安装有隔声性能较好的隔音门窗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东西两侧紧邻公司其它生产企业,南厂界为公司内部道路,北厂界临近十里铺村,为降低对七居民的影响,在其北厂界设置隔声屏障,确保噪声值符合相关要求。经调阅企业噪声检测报告,未超过排放限值。经查,4月24日自备电厂锅炉出现故障因生产安全因素,急需要停炉泄压排气,该公司距离民房较近,在此过程中出现噪音扰民现象,情况属实。属实    加强对该区域和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同时要求企业在泄压排气过程中安装消音设施和隔音屏障,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好各作业点环境卫生工作。建议不予问责
600424049淄川区昆仑镇七河生物将污水、废料排放到厂区周围,厂区北侧紧邻西楼村水库,污水排放到水库内,要求处理。举报人表示知道污水出水口,表示可以电话联系1307068XXXX到现场核查。淄川区2.涉水污染    经查,山东七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昆仑镇西楼村,为农业项目,年产香菇菌棒2000万棒、鲜香菇400万斤,于2021年1月11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该企业锅炉用软化水,在软化过程中产生部分浓水(软化水采用膜处理法),储存于厂内配套的浓水箱,浓水主要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经了解,由于前期企业管理不到位,少量浓水外溢厂区北侧雨水沟,情况属实。现场检查时,排水痕迹不明显,且未发现排放废料问题。
属实    一是已责令该企业对浓水箱进行扩容,对排水沟外排口进行封堵。目前,已完成封堵。二是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定期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不予问责
610424050临淄区辛店街道高家村,2020年高速沥青储运站污水泄漏污染村庄7亩耕地,储运站委托高家村委把被污染的土挖走回填上好土,污染土未清理干净现把回填土造成二次污染,树木死忙,发生此重大泄漏问题村委等隐瞒未上报,现调查组正在调查此污染问题,村书记不让当事人及村民对外说此污染回填问题,认为不合理。临淄区4.土壤污染    经查,山东高速物资储运有限公司位于临淄区乙烯路319号,主要生产储存沥青。7亩耕地涉及3户群众共计3亩多农田。2020年6月15日,该企业雇佣外来施工队对车间值班室房顶进行防水施工,施工过程中不慎将前期雨水收集管线损坏,致使部分管线内的前期雨水外流入厂门附近3户群众农田中,导致田间果树、玉米等作物生长受到不良影响,其中有0.5亩左右地势低洼处果树出现死亡现象。施工方当天同园主达成协议,给予赔偿并完结此事,同时将破损的前期雨水收集管线进行修复。2020年6月20日,果园园主以果园土壤被污染为由,要求施工方置换土壤,山东高速物资储运有限公司积极协调施工队,并将置换的土壤临时放置在该沥青站北墙边托盘上,并用篷布进行覆盖。现已联系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包装袋内置换出来的土壤进行土样监测,将根据监测情况进行合法处置。属实    1.由临淄区责令山东高速物资储运有限公司依据土壤监测结果,妥善处理污染的土壤。
    2.责令临淄区督促企业尽快对受污染土壤进行妥善处置。
建议不予问责
620424051沂源县南鲁山镇唐家六村,村委把村东侧土地承包出去,现在耕地上挖沙卖沙,认为破坏生态,要求治理。沂源县6.生态    经现场核实,2020年11月30日山东众发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021年1月27日与南鲁山镇唐家六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土地502亩,用于生态农业种植、中药材种植基地。目前,山东众发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只对原有道路进行了拓宽和部分场地的平整,举行了简单的开工奠基仪式,尚未全面动工建设。不存在非法在耕地上挖砂卖砂,破坏生态的行为。属实    加强对山东众发生态农业开发项目的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坚决杜绝非法运输和买卖砂石资源的行为。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非法采石、采沙等破坏生态的问题排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建议不予问责
630424052周村区电厂路与德杨路口南50米老山里饭店,白天异味刺鼻,夜晚噪音扰民,要求治理。周村区1.大气污染    经查,该业户正常油烟净化设施,检验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正常使用。现场查看,该店烟道有一接驳处封闭不严,虽用塑料布包裹但部分油烟由此处外漏。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明显噪音。属实    由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店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该店于3日内对烟道接驳处进行整改,达到密闭要求,避免油烟外泄;加大对该店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业主定期清洗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避免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噪音,杜绝扰民情况。建议不予问责
640424053临淄区区政府西侧临园生活区西南侧有化工厂,刮东北风时在周末、夜晚、下雨时化工异味严重,异味基本每周一次,要求治理。临淄区1.大气污染    临园生活区位于临淄城区中部,东、南、西为相邻居民生活区,北侧为临淄区体育馆,附近三公里内无化工厂及化工储存企业。距离西南方向齐鲁化工区最近距离3.6公里。生活区东北方向5公里范围内没有化工企业。
    经对临园社区内及周边所有院落、空地逐一排查,小区内及周边未发现有化工品生产及存放情况。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于4月25日夜间对该小区周围走航监测,未发现特征异味物质。现场走访调查小区居委会、居民、商业业户,均反映近期没有闻到化工异味。
    经调查了解,3月7日到11日及19日,4月4日、4月7日到21日,临淄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及各小区物业公司春季曾对树木花草进行农药喷洒及病虫害防治作业。
属实    1.责令临淄区加强企业监管,确保污染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防异味扰民;
    2.责令临淄区及时公示农药喷洒作业时间,让居民知晓理解。
建议不予问责
650424054高青县东外环气象局北侧德源皮革厂,该厂把污水排放至工厂南侧水湾里,污染高青县护城河工程,要求查处。高青县2.涉水污染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企业为淄博倍森皮业有限公司(原名为山东淄博德元制革有限公司)。该公司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6000m³/天,废水排放口建有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淄博绿环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通过对该企业周边进行巡查,未发现外排口,该公司南侧也未发现水湾。经对护城河(北支新河)气象局段上下游水质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北支新河附件上下游水质无明显变化,未检出该公司特征污染物(总铬)。不属实    1.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废水达标排放。
    2.要求相关部门强化对涉水企业监管,严厉打击污水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巡查,及时消除水污染隐患。
建议不予问责
660424055沂源县鲁村镇田庄水库西侧,原鲁村煤矿砖厂已停产,现砖厂原料车间被建设新厂房加工石灰石石子和售卖河沙,厂房东侧铲车、挖掘机作业,夜晚大车拉料卸料时噪音扰民严重,要求查处。沂源县7.噪声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的企业为沂源富泰建材有限公司,该企业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并通过验收,对建筑垃圾(石料)进行破碎、筛分,破碎后的小块石料及沙子由于含泥量较高,经水洗工序后,供生产使用。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存在露天装卸物料现象,装卸机械装卸物料过程中噪声较大,同时,存在夜间装卸料情况,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属实    责令该企业严格落实环评要求,密闭生产车间及物料装卸环节,铲车、挖掘机作业在密闭的车间内进行,并调整了生产作业时间(晚18时至次日6时停止作业),现已整改完毕。建议不予问责
670424056经济开发区南定镇瓦村和罗义纸箱厂将生活污水、工业污水排到瓦村北侧河道内,河水最终流入到孝妇河,排污口在瓦村东北角河道拐角处,                                                                                              要求处理;南定镇火炬能源宿舍物业以小区树木落叶较多为由将小区内多年生长的大部分梧桐树砍伐,前期多次向12345反映未果,要求处理。经济开发区2.涉水污染    经核实,南定镇瓦村村东北角河道拐角处排污口实为瓦村村防洪沟雨排口,现场发现雨污混流情况。             
    1.瓦村村目前尚未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有四栋高层楼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理,因近期未及时清运且雨水较多,导致化粪池积水外溢,通过管道排入防洪沟进入河道。
    2.群众反映罗义纸箱厂为山东罗億包装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类型为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生产废水主要是生产中产生的清洗废水,收集后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该单位厂区内雨污未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共同收集至仓库旁化粪池,由于抽运不及时造成溢流至防洪沟进入河道。
    3.南定镇火炬能源宿舍物业公司修剪树木是因执行原四八一厂三供一业改造办公室与金宅物业签订的合同条款中的一项,由于小区群众对过度修剪强烈不满,物业公司只得停止对树木进行修剪工作,经调查人员现场核实,被过度砍伐树木共计69棵。调查人员了解到小区居民还是希望能对那些枝杈过长的树木进行合理的修整,不要过度修整。
属实    1.按照淄博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瓦村村预计2022年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之前要求瓦村村将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集中收集及时拉运,生活污水不得排入河道。
    2.要求山东罗億包装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对化粪池进行清理改造,生活污水和雨水不得混流,禁止生活污水排入防洪沟进入河道。
    3.对已经过度修剪的树木,积极采取保护措施,尽量保证成活。对枝杈过长的树木进行专业、合理的修剪,严禁过度修剪。
建议不予问责
680424057经济开发区南定镇西关村西关耐火厂南侧工厂院内夜间作业,扬尘严重,该厂没有任何手续,要求查处。经济开发区1.大气污染    投诉反映南定镇西官村西关耐火厂南侧院内只有一家企业,全名为淄博山佳建材有限公司,该企业建有年产3.5万吨矿渣细粉项目,于2006年4月7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07年11月19日进行验收。该公司生产原料为:炼钢厂废炉渣;主要生产设备为:一台φ2.4*13m球磨机等。球磨机出口安装布袋除尘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自2019年9月停产至今,部分物料存放在院内场地,已蓬盖。属实    责令淄博山佳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生产原辅料,转运进料棚密闭储存,5月10日前整改完成。物料在清运过程中加强洒水降尘,清运完成后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避免无组织扬尘产生。建议不予问责
690424058周村区恒星路与周长路路口往南100米路西水洗厂,将污水排到到附近居民区下水道内,异味严重,该厂白天大门紧锁,工人从后门上下班,要求查处。周村区2.涉水污染    经查,周村区恒星路与周长路路口往南100米路西水洗厂为淄博市周村胡氏水洗厂,主要从事牛仔服装水洗,生产废水经本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已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该公司北侧紧邻东塘青年公寓,居民生活污水也排入该污水管网,污水观察井处周边有异味。属实    1. 督促企业进行涉及异味工序废气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精细化管理,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责成区有关部门适时做好污水管网的疏通工作。加强污水管网观察口管理,及时进行密闭、清淤。
建议不予问责
700424059博山区八陡镇北峰村北侧黑山中间废弃煤窑内化工厂生产硫酸铝,经常排放废气异味严重,空气中漂浮着白色粉末,影响村民身体健康,老百姓敢怒不敢言,要求查处。博山区1.大气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的企业为淄博佳森水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博山区八陡镇黑山路288号,主要从事无铁硫酸铝生产、销售,主要设备为2台反应釜和1条硫酸铝生产线,使用氢氧化铝与硫酸反应生成无铁硫酸铝,配套建设有布袋除尘器及碱液喷淋装置。
    由于市场原因,该企业处于间歇性生产状态。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企业生产车间内地面有少量白色积尘。
属实    1.责令淄博佳森水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对其异味和粉尘问题进行检测。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严肃处理。
    3、对全区化工企业开展排查,督导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生产,保障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建议不予问责B
710424060淄川区西河镇节家峪村,村南侧养猪场粪便露天存放异味严重,死亡小猪乱存放,污染严重,要求治理。淄川区1.大气污染    反映的“节茄峪村南侧养猪场”为淄博成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养猪场于2014年成立,2015年验收,主要养殖生猪,年出栏600头。
    经查,该养殖场建有粪污收集处理设施,粪便经粪污收集设施收集后用于农业种植,但有少量猪粪在已硬化的水泥地进行晾晒,产生异味,情况属实。
    反映“死亡小猪乱放”问题,经现场查看未发现死亡小猪和死亡小猪乱存现象。
属实    区农业农村局、西河镇政府责令该养殖场将在外晾晒的粪便立即清理,现已清理完毕。加强对该养殖场的监管力度,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720424062临淄区化工园昌国路东湖田段,有化工厂夜晚偷排,刮东风时异味刺鼻严重,要求查处。临淄区1.大气污染    经分析,一是群众反映的区域化工罐车来往密集,货运车辆罐口及阀门存在关闭不严、车辆清洗不到位等问题。二是群众反映的地段东部,化工企业相对比较密集,企业各污染物虽达标排放,但生产过程中由于开停车、设备检修和装置泄露等原因,偶有异味扰民现象。属实    责令临淄区加强对昌国路周边企业的巡查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责成张店区和临淄区加强化工罐车运输过程中的运输管理,防止罐车无组织挥发,减少异味的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730424063周村区王村镇王村村,村西门红十字医院门前与章丘交界三叉路口,来往拉石子的大型车辆扬尘严重,石子乱飞,影响环境。(如现场勘查可与其联系)周村区1.大气污染    经调查,王村镇王村村,村西门红十字医院门前与章丘交界三叉路口为王村镇聚源路与102省道交叉路口,王村镇聚源路为南北方向的村道,南至309国道,北至102省道,道路全程1900余米;102省道为东西方向道路,东至王村镇小尚村路口,西与济南市章丘区搭界,道路全程7000余米。
    该三叉路口主要车辆来源为济南、章丘方向过境大型车辆,车辆运输以石子、石料为主,102省道王村段为城管道路,但属于非禁行路段,同时王村聚源路与102省道交叉路口转弯半径较小,导致过境大型车辆转弯时极易造成石子物料撒漏情况。
属实    加大该路段的管理力度,结合移动污染污染源专项行动会同区交警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大货车超限超载、未按规定篷盖、闯禁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形成严管氛围。建议不予问责
740424064淄川区罗村镇梁家村海洋市场南首石料加工厂,每天拉石头大车通行,扬尘严重,压坏路面,要求查处并核查是否有手续。经开区1.大气污染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淄川区罗村镇梁家村海洋市场南首石料加工厂”名为淄博欣平陶瓷原料厂,厂区内未发现明显扬尘,生产车间有除尘设备和喷淋设施。由于海洋市场道路破损严重,导致运输过程中扬尘明显。属实    南定镇督促梁家村对破损的路面进行修复。建议不予问责
750424065临淄区牛山路漫水桥附近石料厂,每天夜间大车通行,扬尘严重,并且路面全是污泥,要求处理。 临淄区1.大气污染    投诉人反映的牛山路漫水桥附近石料厂,经核实为淄博市淄河干流治理工程(临淄段)项目标段之一的临淄区淄河治理工程余量砂石混合废弃物处置项目,该项目施工及作业区域位于淄河河道内,共有两支队伍施工,分别负责漫水桥北侧和南侧。现场查看,该施工处未采取抑尘、降尘等措施,出入口未设置高压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存在带泥上路,运输过程中造成道路污泥、尘土飞扬等现象。属实    1.责令临淄区加强项目督导,督促施工单位加装冲洗设备,内部道路铺设钢板,完善施工现场抑尘措施,严控施工车辆带泥上路。并加大牛山路东段及齐陵路的冲洗、洗扫力度,最大限度抑制扬尘污染。
    2.三是责令临淄区立即在该处开展联合执法,加大管控力度。目前,查扣大型车辆6辆。封堵进出入口两处,责令两支队伍停工整改并立案查处。
建议不予问责
760424066张店区湖田镇柳杭村齐鲁石化工业区附近异味严重,地下水严重污染,周围环境非常差,要求处理。张店区1.大气污染    关于异味问题,经分析,一是群众反映的区域化工罐车来往密集,货运车辆罐口及阀门存在关闭不严、车辆清洗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周边化工企业相对比较密集,企业各污染物虽达标排放,但生产过程中由于开停车、设备检修和装置泄露等原因,偶有异味扰民现象。
    由于齐鲁石化公司建设投产初期环保意识薄弱,储罐泄漏及厂区防渗不足,造成乙烯北路西起柳杭村,东至西夏村西沿线地下水污染,其中以堠皋村附近最重。目前,已通过减少污染排放、地面防渗并硬化、实施强排等措施,使该片地下水污染范围保持相对稳定,未扩散。为此,现已启动了地下浅层污染水源修复项目,污染物浓度稳定逐年下降。
属实    一是责成临淄区加强对齐鲁化工区内化工企业的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企业异味扰民。二是责成张店区和临淄区加强化工罐车运输过程中的运输管理,防止罐车无组织挥发,减少异味的发生。三是加强地下浅层污染水源修复项目的管理,控制地下水污染。建议不予问责
770424067各位领导:全体龙泉镇矾场村村民举报开运达董某彪侵占我们村土地300余亩,偷采石头亿万吨,挖掘百米废矿坑多个,非法获利过亿元,与董云波官商勾结胡作非为,群众敢怒不敢言,望上级领导调查处理。(附信件)淄川区6.生态    1.淄博凯运达运贸有限公司石厂,为市政府批准的有证矿山之一,范围涉及西河镇西坡地村、龙泉镇渭一村和泉头村,不涉及矾场村,地类为采矿用地,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年产量100万吨。开采过程中形成矿坑,情况属实。反映“董某彪”,为该企业法人代表董某某的哥哥,为该矿实际控制人。在近期巡查监管过程中,未发现越界开采、偷采国家资源问题。
    2.经摸排,发现在该矿区东北侧,有一处永泰石料厂生态修复项目,治理面积155亩,由淄博凯运达运贸有限公司石厂进行修复治理。于2020年4月开始实施修复,为避免产生扬尘,建设部分临时大棚处置废料,现已责令该企业加快处置废料进度,对临时大棚立即清理,5月15日前完成,恢复土地原貌。
属实    一是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督导企业严格按批准矿区范围开采,做好扬尘管控工作,严禁越界开采和破坏生态环境。二是进一步调查,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评估,根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置。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780424068我们是谓二村村民曾多次举报我村苗某梦,苗凯借太阳能发电为由,盗采我们石灰岩10年之久,现在又伙同孙某以复绿为名大肆开采山石,几座山被他们挖掉了,矿坑很多,区领导张某文充当其保护伞,村民多次上访无效,强烈要求省级领导查明此事,打击犯罪,帮村民讨公道。(附信件)淄川区6.生态    反映位置为原汇熙矿业矿区,该矿已于2015年10月政策性关停。2016年3月苗某孟(与苗万凯为父子关系)利用该矿区部分土地(未利用地)建设新明珠能源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平整场地过程中,产生部分渣石堆放在矿区东侧。经查,汇熙矿业关停后,未发现苗万凯有非法开采行为。
    2020年3月20日,该矿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获得淄博市自然资源局的批复,经公开招标,由淄博山水有限公司获得石料处置权并负责生态修复。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工,在施工过程中,产生部分石料,情况属实。
    举报提到的“孙某”,苗某孟及苗某凯称不认识此人。张某文同志与苗某孟父子互不认识,在工作上无任何交集。
属实    一是督导矿山修复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治理;二是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私开乱挖问题发生;三是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评估,根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790424069巡查组领导您们好:龙泉镇谓一村村民请求巡查组查处开运达董某彪这几年非法占我村林地,破坏植被,偷开石灰岩犯罪行为,其后台董某波为他当保护伞非法获利上亿元,请领导去查看一下就知道了,地没了,山也没了,群众活路没有了,跪求您们为我们做主吧。(附信件)淄川区6.生态    1、反映“开运达老板董某彪占林地,偷开石灰岩”问题。淄博凯运达运贸有限公司石厂,为市政府批准的有证矿山之一,范围涉及西河镇西坡地村、龙泉镇渭一村和泉头村,地类为采矿用地,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年产量100万吨。反映“董某彪”,为该企业法人代表董某某的哥哥,为该矿实际控制人。在近期巡查监管过程中,未发现越界开采、盗采国家资源问题。
    2、反映“董某波充当保护伞”问题。建议转交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经摸排,在该矿区东北侧,有一处永泰石料厂生态修复项目,治理面积155亩,由淄博凯运达运贸有限公司石厂进行修复治理。于2020年4月开始实施修复,为避免处置废料产生扬尘,建设部分临时大棚,现已责令该企业加快处置废料进度,对临时大棚立即清理,5月15日前完成,恢复土地原貌。
属实    一是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督导企业严格按批准矿区范围开采,做好扬尘管控工作,严禁越界开采和破坏生态环境。二是进一步调查,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评估,根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置。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00424070轰轰烈烈的拆除违建和环境治理历时四年,各地成效很大,深受广大市民欢迎,但请您们来我们博山区八陡镇碳坞向阳新村5号至8号这排楼前观看一下,脏乱差五区三县绝对数第一,早在几年前我们8号楼有两家住户,看到各地拆除违建,搞得如火如荼,主动将自己很大的储藏室的顶子拆除,可笑的是几年过去了,政府部门没有任何行动,还有5号楼楼前的面包店及周围破砖烂石垛成的墙,简直不堪入目,请你们来查看一下。(附信件)博山区非环保问题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小区为向阳新村小区,属八陡建安公司上世纪90年代开发的小区,建成之后由开发商自行管理。开发商安排工作人员只收取水电费,不收物业费及其他费用。
    投诉人反映的“违章建筑”是小区居民在小区建成后开始自建储物间,依据2008年实施的《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在认定违建问题上存有异议,属历史遗留问题。同时,楼房建设年代较长,储物间小,现被举报的储物间居民有需求,正在使用。小区内有一名保洁员,对垃圾清理不及时,小区内发现有散落的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及5号楼前的烂石墙。
属实    1.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八陡镇对该小区进行环境整治,清理破砖、烂石墙等积存垃圾,加大保洁力度。
    2.责成八陡镇、区住建局积极争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该小区改造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3.责成八陡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改造提升时进一步与面包店、储物间等业主进行沟通,劝导其自行拆除。。
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10424071博山区源泉镇黄台村村民赵某某,家住中心路北胡同,自2018年6月份,村委将村北老槐树村至黄台村村委处进行硬化,硬化单位淄博国泰等单位,我向村主任赵某泉反映将北胡同至机井水池处进行硬化,但是村主任不给硬化,此路段是出行必经路段,冬天下雪不好走,夏天下雨路滑也不好走,多次信访未处理,要求硬化此路段。博山区非环保问题    经调查核实,黄台村村北老槐树村至黄台村村委道路修建情况为黄台村修整路基,铺设混凝土路面。黄台村内北胡同至机井水池处道路为部分硬化道路,因修建时间较长出现破损。今年即将实施村内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此段道路已列入维修计划,待管网改造工程结束后,统一对村内道路实施硬化。属实    1.博山区2021年10月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完工后,于1个月内完成北胡同至机井水池处道路硬化。
    2.加强农村配套道路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3.责成各镇街道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20424072桓台县田庄镇党委对党不忠诚、不实事求是,不依法依纪执政,弄虚作假,掩盖环保违法恶行1、假整改,假落实,2019年6月,环保部和省委省政法环保督查组责令田庄镇党委政府把东埠学校南墙外堆放多年的东岳集团的危化固体废料电石渣铲除清理,镇党委趁黑夜往外拉石为名把电石渣掩埋,以次充好来糊弄环保督查执法局;2、把辰龙集团化工污水造纸淤泥埋在文庄村西北角湾里,糊弄欺骗上级政府及环保部门,不去整改,要求处理。(附信件)桓台县3.固废污染    经现场核实,东埠学校南外墙空地,2018年修建S29连接线时曾临时堆存石灰,目前已部分种植小麦。经现场开挖,表层可见石灰痕迹,其余均为素土。文庄村西北角窑湾,目前主要承担文庄村村内排水的作用,窑湾内填埋有建筑垃圾等。
    该两处地块分别在2019年6月和2020年9月,由田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山东暄和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和山东恒准中测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土壤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属实    目前委托山东文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文庄村西北角窑湾地块进行环境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后续处置。同时对该地块设置围挡,避免发生垃圾随意倾倒现象。东埠村南侧空地,由村集体作为绿植育苗用地使用。根据督察情况依法依规处理来信B
830424073向领导反映停车场内乱堆乱放、存在违建、环保需改善等问题,1、周村区棉花市街大街景区南门对面路南侧的顺通停车场内最南头存在乱堆乱放,东侧铁皮屋疑似违建,几年前周村区领导现场查看,问题至今未解决,环境需进一步治理,2、同时该顺通停车场是否有合法的用地、规划等手续,停车场东侧建的简易屋是否有合法的用地、规划等手续,3、拆除隔离墙,重新规划居民区车棚。(附信件)周村区非环保问题    经查,元宝湾停车场原为辛街生活区6-12号楼以西、涿河以东,占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2003年,因该处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问题,周边群众到社区、街道和区政府反映。2003年5月,为治理该处脏乱差现象,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决定由元宝湾社区在征得居民同意的基础上,实施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和河道治理及便民设施“三统一”方案。即清理小区垃圾、乱搭乱建,绿化美化小区,清除乱占河道和侵占河道红线现象,确定在该处建设一处停车场。该停车场先后投资60万元用于地面及停车位建设,因元宝湾社区无资金来源,委托窦某管理。2014年5月,承包方将原有车棚改为封闭车库,未办理规划手续。该停车场南侧存在乱堆乱放。属实    鉴于古商城南门周围生活区密集,且游客众多,停车位极度紧缺,建议保留该停车场,最大限度解决古商城南门区域的停车难问题。
    由大街街道办事处责令承包方7个工作日内将停车场东侧封闭的车库恢复原貌,并清理周围乱堆乱放。
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404240741、张店区新村西路85号院电业局东北侧相邻的印象澜洗浴私自改为3层建筑并在南侧屋顶上安装板房和3个大水箱,在平房下面挖沉淀池,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规定及是否符合相关手续,是否存在违规建设,在南侧安装小吊车支撑水箱的工字钢等,侵占居民小区公共面积,噪音扰民2、淄川区唐骏家园、绿景佳苑附近,存在大喇叭噪音扰民现象,要求治理;3、桓台县宝龙小区部门业主将小区绿化带修建停车位,要求恢复植被绿化;4、周村区棉花市街34号西宏鑫门窗改变门前台阶为斜坡,要求恢复原台阶;5、沂源县绿苑小区自2020年10月份左右开始对小区北边污水沟进行淤泥清理,有污水沟挖掘出的土石方等杂物在小区绿化带内堆放,没有任何防尘措施,污染环境,要求治理。(附信件)张店区、淄川区、桓台县、周村区、沂源县7.噪声污染    问题1:楼房建成于1981年9月,原建设为两层,在建设电业超市期间,电业局为解决办公场所,将二层礼堂进行了隔层,变更为三层,其中二层为办公用房,三层为职工会议室。现在建筑结构为当年建筑原结构。
    印象澜亭洗浴会所证照齐全,噪声检测报告数据达标,但设备开启时偶有噪声较大现象。
    南侧屋顶板房为排风机隔音房,水箱为该经营场所配套设施。反映的沉淀池位于一层内部西南,由原电业超市消防水池改建。该沉淀池功能是为减少洗浴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排放质量,符合环保要求。南侧安装的小吊车为配套设施,用于吊运软化水质物料,目前已拆除。工字钢为加固水箱配套设施,均安装在建筑物南侧外延的滴水斜坡上,未侵占小区面积。
    问题2:在唐骏家园现场,未发现有大喇叭噪音现象。但在绿景佳苑小区现场,发现有一处药店门头在店铺外用音响播放商业广告,噪音扰民情况属实。
    问题3:经核查,宝龙小区该地段存在绿化带修建停车位情况,系2016年居民提出申请经小区召开业主委员会同意实施的,以解决老小区居民停车位紧张、占用消防通道乱停车问题。
    问题4:经查,宏鑫门窗位于油坊街6号楼一楼沿街门头房,进行各类门窗制作,房主为出入方便在店前台阶加建斜坡一处。
    问题5:经现场核实,绿苑小区北侧水沟正在实施清淤工程,清理出的土石方等杂物在小区绿化带内堆放,没有任何防尘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属实    问题1:一是责令张店区进行专项清查,根据专项清查结果和违法违规认定情况予以处置。并责令山东印象澜亭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加强设备维护,采取措施减小设备运行噪音,目前已加装设备消音器。二是责张店区加强管理巡查,避免噪音扰民。
    问题2:一是对发现的音响播放商业广告的行为当场进行了制止和处理,并对周边的相关商业门头下达整改要求,严禁噪音扰民。二是加强对周边的巡逻,加大整治执法力度,确保无噪音扰民情况发生。
    问题3:下一步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占用绿化带修建停车位时,要广泛征求居民意见。
    问题4:由大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房主于10个工作日内拆除斜坡恢复原台阶;加大巡查力度,规范附近商户经营行为,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问题5:立即对该处堆放的土石方进行了清理,对裸露土地进行了覆盖,目前已整改完成。同时,进一步入户征求业主意见,对该处进行整修、铺设绿草砖,将该处改造为停车位或恢复绿化。下一步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占用绿化带修建停车位时,要广泛征求居民意见。
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50424075桓台县果里镇王斜村部门村民反映在老村委跳广场舞扰民问题,这帮人天天晚上在这跳舞,不顾周边居民感受,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这帮人有村书记张某和组织者的儿媳贺某某护着,村民敢怒不敢言,要求还村民一个安静的生活。(附信件)桓台县7.噪声污染    2010年至今村民自发组织在村委大院内跳广场舞,晚上七点开始至八点半结束。属实    督促王斜村委对跳广场舞的人员进行劝导,使用小功率音响,严格控制音量和播放时间。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60424076张店区沣水镇闽商物流园东边山上有几个钢结构建成的工厂,工厂白天停工,晚上开工,机器声音很响,特别是路北的两个比较新的建筑,晚上机器声音大,噪音扰民,气味刺鼻,白天灰尘很大,山上的树木都覆盖了一层尘土,有些树木叶子变黄,天灰蒙蒙的空气很差,要求核查,给我们老百姓蓝天绿树,没有污染的空气。(附信件)张店区7.噪声污染    1.经查,闽商物流园东边山上有四家企业,淄博庄园混凝土有限公司、淄博琨程机械有限公司、淄博琛沣肥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手续齐全,淄博中景经贸经审批,正在组织验收中。经核实,4家企业夜间均不生产,不存在夜间噪声扰民。其中淄博琛沣肥业有限公司生产水溶肥料和土壤改良剂,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中,生产车间大门开启,下风向有异味。现场检查人员立即要求对生产车间门窗进行关闭,减少异味散发。
    2.由于闽商物流园区道路车流量大,地面积尘大,易出现扬尘问题。
属实    1.由临淄区责令淄博琛沣肥业有限公司加强企业职工教育,关闭好生产车间门窗,并对环保治理设施进行修护提升,减少异味排放,杜绝异味扰民;责令闽商物流园管理处对园区道路按时清扫,杜绝扬尘污染;
    2.责令闽商物流园区加强监管,采取抑尘措施,杜绝扬尘污染。
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70424077淄博广通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出来的气体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对周边村庄造成了严重污染,对老百姓种植的庄稼受到极大的危害,有的甚至颗粒无收,很多树木被熏死,特别是大风时气味特别的重,有硫磺的气味,在生产氧化锆的过程中,所生产的有害物质废渣掺加到水泥里面(淄博恒力水泥厂)造成了水泥产品的二次污染,有害物质严重影响了水泥的质量,更加给我们的建筑市场带来了安全隐患,它含有的强酸性导致水泥中的氯离子超标,腐蚀混凝土中的钢筋,要求严查,建议暗访。(附信件)淄川区1.大气污染    经查,反映“淄博广通化工有限公司”为淄博广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建有锆制品深加工1000吨/年超纯氧化锆新材料技改项目,2012年8月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2014年5月通过验收,主要以锆英砂、浓盐酸、片碱为原料生产氧化锆,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生产中废气涉及氯化氢气体及天然气燃烧后的烟气,氯化氢废气经三级酸雾吸收器处理后排放,烟气为天然气燃烧产生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情况属实。
    1.反映“排放出来的气体严重影响空气质量”问题。氧氯化锆生产工序产生的部分氯化氢气体,经过三级酸雾吸收器处理后排放,经查阅酸雾吸收器运行记录,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燃烧产生的烟气通过双碱法脱硫、SCNR脱硝、湿电加布袋除尘处理后经排气筒外排,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与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调阅检测报告,各项废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2.反映“种植的庄稼受到极大的危害,很多树木被熏死”问题。经对企业周边村庄及附近农田检查,走访周边村庄干农活人员,未发现树木被熏死、庄稼颗粒无收现象。另外,该企业不使用硫磺作为原材料。
    3.反映“生产的废渣掺加到水泥里面,造成了水泥产品的二次污染,严重影响了水泥的质量”问题。经查,废渣为企业生产中产的生硅渣,属一般固体废弃物。该企业于2020年10月22日与淄博恒力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粉磨站)签订了硅渣转移处置协议,委托其对硅渣进行处置。经查阅恒力水泥样品检测报告,水泥质量符合标准。
属实    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责令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组织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定期检测,达标排放。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804240782018年12月,山东正元中标淄川区2018第四批土地整理项目。2年来,已找罗村党委书记李某华约50余次协调进地,至今,此项目李某华从未组织协调安排任何镇、村负责人商议协调,而是暗示村里不准配合进地,让村委人员找本村百姓去施工现场阻碍施工,2020年3月份,淄川国土局张某、候某等人二次中标,把此范围内的矿坑,借复绿划大3倍,把没破坏的山体、耕地全部破坏,挖完用垃圾回填,挖石头约700万吨以上,深处达30米左右,有现场影像为证,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要求处理。(附信件)淄川区6.生态    淄川区罗村镇2018年度第四批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于2018年7月23日进行了批复。由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该区域范围内涉及村庄为东刘村、大王村、肖家村、前宅村。因中标单位未能与相关村协商好进地事宜,致使项目一直未开工。
    2020年3月,经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实施永强、大王石料厂生态修复项目,由淄博博望矿业有限公司取得石料处置权,并负责对该矿进行治理修复。项目与罗村镇第四批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部分重叠,面积648.24亩。因2家公司未协商好相关事宜,重叠区域未实施治理。
    博望矿业有限公司在实施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因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产生部分石料对外销售,情况属实。经测量和监理单位确认,该项目已外运销售石料59.7450万方(约155万吨)。现场检查时,因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建设,穿过该矿区并占压部分矿区修复范围,该项目暂时停工,尚未进行覆土复绿工作。
属实    1.责成区自然资源局进一步调查处理,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评估,根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责令区自然资源局、罗村镇政府加强对区域的巡查监管,督导矿区修复单位不得越界施工,高速路施工单位不得开山采石,防止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发生。
    3.由罗村镇政府负责施工协调,按照序时进度完成矿区覆土复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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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424079人命关天,饮水至上,周村区北郊镇管庄村自来水在容器中析出来杂质附着于器壁像干水胶片样硬滑,请费心督促有关单位化验是什么物质,对人畜是否有害。(附信件)周村区2.涉水污染    根据诉求人描述和水质检测人员判断,此凝结物极可能是管庄村入户自来水总硬度超标所致。因此,对管庄村入户自来水进行了现场取样。经水质检测,该水总硬度超标。
    经调查,该村由张坊水利站供水。村内有净化水设备,村民饮用净化水设备生产出来的净化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诉求人所反映的是未净化的自来水,未净化的自来水主要用于村民洗涮。
属实    (一)将管庄村自来水水质检测报告和净化水水质检测报告在该村公示栏内公示。
    (二)今年年初,周村区启动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已将该村列为项目村,并于3月中旬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共铺设供水管道1000余米,城区自来水管道已与管庄村主管道连接,完成供水管道的冲洗、试水工作,已具备供水条件。
   (三)管庄村将于5月10日前完成村民代表的选举,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更换水源、水价调整等问题,代表会议通过并公示后,与供水公司签订供用水协议,即可更换供水水源。
   (四)将城区自来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报告予以公示,让群众放心饮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城区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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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424080博山区城西海源电器商行,2017年至2019年,承接博山区煤改电工程,2018年垫资2909700元,截止到2021年4月23日支付409730元,欠2499970元,2019年垫资2067255元,截止到2021年4月23日支付38050元,欠2029205元,住建局领导答应两年内付清资金,第一年支付60%,第二年支付40%,可至今未支付,且不能答复准确给付时间,现拖欠工人工资和银行贷款,给生活造成很大的压力。(附信件)博山区非环保问题    经调查核实,博山区城西海源电器商行反映问题为2018年至2019年清洁取暖上级补助资金欠拨问题。今年以来,受疫情冲击、减费降税等因素影响,博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幅度较大,保“三保”支出存在资金缺口。截至目前,2018年尚欠其补贴资金2499970元,2019年尚欠其补贴资金2029205元。属实    1、责成区财政局、区住建局与博山区城西街道海源电器商行沟通,制定补贴资金拨付方案,积极筹集资金,力争尽快拨付。
    2、责成区住建局积极与区财政局对接,实时了解资金拨付进度情况,确保将补贴资金按计划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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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424081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查王村,山川集团手套厂手续不全,无环保及消防手续,十年来发生三次大的火灾,小的火灾无数次,至今无调查结果;另该厂污水排放口在三佛山景区的排水道中,位于景区车辆收费站一块大石头旁,此排污道经过医药厂、手套厂污水最终流入孝妇河,该厂周边空气污染严重,火灾损失无人管,村霸车献良胆大妄为,厂工人很多得职业病,严重影响健康,要求查处。(附信件)淄川区2.涉水污染    1.山东奥博医用器材有限公司系山川集团下属公司,环保手续齐全。
    2.山川集团办理了注射器4#车间、原料药车间消防手续。自2009年以来,发生共三次火灾事故,消防部门均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并作出相应处罚。
    3.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部分PVC手套项目生产装置冷却循环水,该冷却循环水不外排,少量用于厂区洒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对该企业循环水进行检查,未发现外排现象。
    另外,三佛山景区排水道泄洪口主要是已关闭煤矿地下水涌流经泄洪道汇入孝妇河。
    4、为解决前期废气处理效率不高问题,新上RTO蓄热燃烧废气处理设备,2021年2月26条生产线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全部改造完成。经查阅检测报告,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达标。现场检查时,11条PVC手套生产线正常生产,环保设备正常运行,厂区内有轻微烧焦异味,情况属实。
    5.经查,未发现该单位存在职业病人。
属实    1、前期企业已委托相关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工作,下一步督导企业按照相关程序尽快办理完善消防手续。
    2、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方对该公司生产废气进行监督性检测,核实其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浓度,加强现场监测,根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规范运行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目前,企业已主动对部分生产线进行停产,深入排查异味源,进一步完善污染治理水平,逐步提升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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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4240821、淄博中德亚运村4月22日楼上公共烟道水泥砖掉落,砸坏私家车,存在安全隐患;2、淄川区锦绣花苑门卫处地面沙化、扬尘;3、淄川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门口,早中晚放学时段流动摊贩噪音扰民;4、淄川区西苑合盛园20号楼负一层排水不合理,存水易滋生蚊蝇,抽水泵噪音扰民;淄川区、周村区9.其他    问题1:经查,金信银都小区建成于2005年,共计30幢,入住户数1400余户。4月22日凌晨1点左右,该小区18号楼3单元楼顶公共烟道水泥掉落,将停放在楼下的302室业主车辆(鲁C5AG52)车顶砸坏,业主随后拨打12345热线要求处理,经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亚运村社区工作人员多次现场协商,物业公司表示已经进行安全检查并在楼侧张贴安全警示,已尽到安全巡查排查职责。业主表示是物业公司疏于监管和维修,导致雨天水泥掉落,理应承担全部责任。因双方对责任划分存在较大分歧,业主表示将通过民事诉讼,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同时,社区已对物业人员提出要求,加强巡查,及时维修,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问题2:锦绣花苑迎春苑门禁导轨附近路面确实存在部分坑洼和破损现象。
    问题3:检查发现有产生噪音的爆米花摊贩。
    问题4:西苑合盛园20号楼均为负一层为下沉式小院,小院排水按设计设置一处密闭式地下集水坑,下雨时院内雨水自行排入集水坑,水位达到水位线后由水泵(且有备用水泵一台)自动排水,该工程严格按设计施工,并通过了验收。2018年8月兴华房产售房部与业主办理了房产内所有设施、器具的移交手续,抽水泵产权归属业主,后期维护也由业主负责。前期曾多次受理过该问题反映,住建部门和物业单位也多次作出解释说明。现场检查时,集水坑为密闭式,未发现“滋生蚊蝇”问题。
    
属实    问题1:一是因业主表示要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社区会积极协助业主。二是责令物业公司加强巡查,全面排查公共部位安全隐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先清除隐患再进行维修,防止此类事件发生;同时在业主群、宣传栏中连续多次发布防止高空坠物警示。三是责令物业公司举一反三,及时对楼顶杂物进行清理,对废弃太阳能等潜在危险源立即联系业主进行拆除。四是网格员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对存在类似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督导物业公司进行整改
    问题2:已立即对坑洼和破损位置进行了维修,已修缮完毕。
    问题3:已与爆米花商贩沟通,要求其将爆米花提前制作后售卖或向西挪至500米远离学校的地方进行制作售卖,避免噪音问题产生。
    问题4:向西苑合盛园20号楼业务继续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9204240825、淄川区御庭豪景23号楼3单元门口虚假水泥硬化绿化带,用土把水泥底座覆盖,要求把水泥彻底清除,淄川区后来社区19和20号楼一楼违建;6、淄川区水岸新城一楼花园有垃圾清理不及时;7、周村区对2018年9月督察组编号为0907-4“散放大型犬”问题整改不力,相关部门对督查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质量不高,“散放大型犬”问题依然存在。(附信件)淄川区、周村区9.其他
    问题5:经查,该户业主为整齐摆放花盆美化环境,硬化一平方(0.5米宽、2米长)绿化带。
    问题6:水岸新城小区物业公司因保洁人员近期辞职,导致一楼花园卫生清理不及时,情况属实。
    问题7:经调查,金周华府5号楼2单元1楼西户有一只金毛犬存在散养情况,一般在院落南侧空地活动,存在未拴狗绳现象。
属实
    问题5:对御廷豪景绿化带内水泥底座进行清理并恢复绿化,计划4月底前完成。
    问题6:立即对水岸新城一楼花园内垃圾进行了清理,已清理完毕;同时,督促物业公司招聘保洁人员,发现垃圾及时清理。
    问题7:一是青年路办事处会同区公安分局、青年路行政执法中队到其家中对狗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狗主人意识到了错误,承诺日常将狗锁到狗舍中、出门遛狗牵绳并及时处理粪便,今后将杜绝类似问题出现;二是小区物业在小区门口、单元门口等显眼处张贴文明养狗通知,积极做好文明养狗宣传;三是下一步小区物业将加强巡逻,定期巡查,发现不文明养狗现象及时制止。  
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930424083临淄区辛店街道朱家社区,该社区位于大武水资源核心区,2019年4月临淄区要将朱家社区及周边相关违建拆除以保护水源地,现整个朱家村都拆干净了,但被列入污染水源的违建却一直未拆除,有几处进行偷养殖和进行石化配件加工生产,这些违建一旦污染水源周边无数百姓会受到影响,请查处。(附信件)临淄区2.涉水污染    辛店街道朱家社区位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核心区内,2018年开始启动朱家社区内的工业企业搬迁出清工作,先后拆除了远光新材料、齐宝源机械、正通胶带三个工业企业及几家无手续“散乱污”院落。目前,未拆除房屋的四个院落是华能石化配件院、蓝星塑编院、艺家园保洁院、王书营院。其中王书营院已纳入朱家社区旧村址复垦计划,5月中旬全部拆除。其余三处院落不在朱家社区旧村址复垦范围内,且房屋产权属于村集体所有,三家生产设备都已拆除,不具备生产条件,故未拆除。经现场查看,华能石化配件院、蓝星塑编院不具备生产条件、无生产迹象;艺家园保洁院现有朱家村民居住,喂养了零星鸡、狗、鹅,属家庭养殖。不属实    责令临淄区加强对朱家旧村的管控,确保拆除到位,按时间节点完成旧村址复垦任务。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940424084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长期与淄博市水利局、环保局、国土局不正当利益关系、暗箱操作、数据造假、原始记录造假、合同造假、记录不存档等违法行为。(附信件)淄博市9.其他    市水利局:
    1.与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不正当利益关系、暗箱操作问题。淄博市大武水源管理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规定要求,对水质常规监测项目进行公开透明的招标采购,2018年、2019年该公司中标,2020年该公司参与投标未中标,中标单位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严格做好了对山东嘉誉测试科技公司的质量控制,保证水质监测数据准确性和可比性。淄博市大武水源管理处将水质监测考核列入了招标文件和服务合同中,与监测费用直接挂钩,切实改变只看检测报告,缺乏对第三方检测单位质控的做法。2019年度对该公司进行了两次盲样考核,正确率分别为85.71%和100%,达到了服务合同要求。
    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经全面调查,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受区县自然资源部门委托进行土壤污染调查的地块共32块,其中淄川区4块(招标委托,尚未签订合同,未开展调查)、沂源县17块(招标委托,已签订合同并完成调查评审)、高新区11块(招标委托,已签订合同并完成调查评审)。通过对调查报告中的访谈环节进行回访,发现沂源县2020(增量)—12号地块存在受访谈人员对此次访谈不知情现象。
属实    一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规定要求,公开透明的进行招标采购。二是制定严格的水质监测考核制度,对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质量考核,并将水质监测考核列入招标文件和服务合同中,与监测费用直接挂钩。三是加强对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检查力度,督促其进一步落实好有关法律规定。四是举一反三,充分利用山东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环境检测机构数据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坚决防范和严惩违法违规问题。五是继续落实《淄博市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要求,进一步加强在淄博市生态环境系统内及在淄博市开展监测业务的社会检测机构的监督监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六是根据环保督察意见,对反映的问题进一步组织调查核实。建议不予问责来信B
940424084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长期与淄博市水利局、环保局、国土局不正当利益关系、暗箱操作、数据造假、原始记录造假、合同造假、记录不存档等违法行为。(附信件)淄博市9.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
    (一)经核实,近5年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未与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有技术服务合作。
    (二)目前,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记录和保存中档案资料保存期限不低于6年。经对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改公司设有档案室,自2009年成立至今检测报告保存较为完整,档案台账管理相对规范。
    (三)经核查,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赵芳辉,其爱人姓名为江润东,于2019年1月从淄博市税务局退休,退休前任原淄博市国税局办公室副主任,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暂未发现与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有直接经营活动关联。
    经查,2020年10月26日山东煜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委托,负责“生态环境第三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提出项目需求,山东煜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11月24日上午9:00召开开标会,7家投标公司参加竞标,招标过程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经评委小组评审评标并一致认定,最终确定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本项目包四,金额为40万元,在7个工作日内的质疑期未收到任何质疑投诉。
   
属实
建议不予问责来信B
940424084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长期与淄博市水利局、环保局、国土局不正当利益关系、暗箱操作、数据造假、原始记录造假、合同造假、记录不存档等违法行为。(附信件)淄博市9.其他
    经查,2019年07月26日山东恒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委托,负责“环保在线设备监督性比对监测项目”招标工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提出项目需求,山东恒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8月9日下午14:00召开开标会,16家投标公司参加竞标,招标过程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经评委小组评审评标并一致认定,最终确定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本项目,金额为32.16万元,在7个工作日内的质疑期未收到任何质疑投诉。
    经查,2021年3月5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1年度环境委托监测服务项目招标书。招标说明包括4个厂区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循环水TOC的委托检测,共九份标书,有7家第三方监测机构参与投标,分别是:山东正诺检测有限公司,华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山东绿洲检测有限公司,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华博检测有限公司,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新石器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2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2021年度环境委托监测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会,按照生产区域将9份标书合并成4份汇总,分别是一分厂;二分厂;总部;总厂加昌国区域(202车间统一管理)。经过投标议标,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以73.8万元中标一分厂废水、废气、噪声及循环水TOC的委托检测项目。
    
属实
建议不予问责来信B
940424084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长期与淄博市水利局、环保局、国土局不正当利益关系、暗箱操作、数据造假、原始记录造假、合同造假、记录不存档等违法行为。(附信件)淄博市9.其他    (四)经调查,2019-2020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县分局共发布11个环境监测类招标项目,总标的金额为1974.8万元。
    其中,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中标“2019年桓台县环保在线设备监督性比对监测项目”,金额为32.16万元;中标“2019年度污染物监督考核检测单位入围项目”,金额为20.53万元;中标“2020年度污染物监督考核检测项目”,金额为36.8万元,共占2019-2020年度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县分局环境监测类招标项目总投资额的 4.8%。
    (五)经查,该公司于2017年3月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通过了“质量管理三体系”认证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2019年5月启用Lim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较为规范。经现场调阅相关资料,该公司历年飞行检查结果均为合格。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淄环函[2020]179号)的要求,2020年12月7日,我局组成检查组对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承接的检测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存在检测协议书缺少分包实验室签字、样品流转日期填写错误、缺少环保设施工艺名称等问题,现已整改完成。 
属实
建议不予问责来信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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