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20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明白纸

发布日期:2021-03-03 14:20:46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博市2020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明白纸

 

致全市(县、区)各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

  生态环境统计数据是支撑生态环境管理决策的重要基础,是制定各类污染防治规划及其防治成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部署要求,我市将全面启动2020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工作。2020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技术性强,对数据填报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确保全市生态环境统计工作顺利开展,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要做到依法依规填报

  填报单位在生态环境统计系统直报的数据是各项数据的源头,是确保数据质量的核心环节。填报人员应认真学习填报制度,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环境统计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若存在以上行为,将依法处理。各单位提供环境统计资料,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要做到各项数据来源清晰,有支撑材料,不错填、漏填。

报表制度有了新的变化

  本年度是“十四五”生态环境统计改革后,新制度执行的第一年,环境统计报表较往年进行了较大调整,增加了调查内容,调整了核算系数以及核算规则。工业源统计报表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加了工业企业有机液体储罐及装载信息、工业企业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使用信息、工业企业动静密封点及循环冷却塔信息、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存信息等4个专表;二是基表中增加了防腐涂料使用情况统计项;三是火电行业增加了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统计;四是核算方面,根据最新统计制度的要求,具备工业企业锅炉/燃气轮机、熟料生产工序、炼焦工序以及烧结/球团工序的企业,可以直接通过专表自动代入的排放口核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除专表自动代入以外的其他排放口以及有排放口的其他行业企业需要手动增加核算环节,因此,相比之前的直报系统增加了较大的填报难度。

填报过程注意事项

  (一)填报步骤:一是使用生态环境部门下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生态环境统计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114.251.10.129/htqy;二是检查完善企业基本信息;三是按照报表顺序逐一填报有关数据;四是进行污染物排放量核算;五是完成数据审核后上报;六是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二)获取培训材料:填报前,请联系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获取生态环境部环境统计培训材料并认真学习。

  (三)准备数据支撑材料:填报过程中,要记录好数据的来源依据,并将有关支撑材料准备充分,按要求提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档案材料进行复核。

  (四)易错易漏项提醒:

  1.生态环境统计直报系统中各专表必须在首页中勾选“是”后才能导入并填报,直报系统已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自动匹配需填报的专表,在此基础上,若企业有其他专表需要填报,请在“基101表”中勾选“是”后导入并填报。针对未自动匹配需要填报专表的行业,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务必谨慎勾选“否”,防止漏填有关信息导致最终核算的排放量与实际情况不符。

  2.污染物核算环节以排放口为单位进行,点击“核算”后,系统会自动显示基102表、基103表、基104表、基105表中填报的排放口信息,若还有其他排放口,需手动添加并进行核算,请各单位务必保证所有排放口都进行核算。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可以对照排污许可证中排放口信息逐一核实填报,防止漏填排放口和有关污染物。

  3.填报过程中常见的错误包括:数据单位错误、非重点指标填报不完整、核算指标不完整、核算方法选用不规范、监测数据使用不规范、系数选取不规范、活动水平不合理、挥发性有机物产排量不合理、核算过程中计算错误等。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填报、核算每一项污染物数据,防止生态环境统计数据与实际排放情况不符。

生态环境部门将一如既往地为各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单位竭诚提供服务,并设立服务热线,全力配合各单位做好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相关事宜。衷心感谢您对全市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支持!

附: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电话2306839;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电话3148643;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电话4130806;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电话5180351;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电话7165898;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电话6458013;

高新区环境保护局:        电话3583861;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电话8180578;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电话6951186;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电话3226812;

淄博文昌湖区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电话6880097;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电话786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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