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草案)》立法意见建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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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行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我市拟制定《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现就条例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欢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截止日期2020年9月1日。
通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 邮 编:255000 联系电话:3164631 电子邮箱:zbshbjfgk@zb.shandong.cn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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