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生态环境分局双管齐下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0-07-31 09:39:14 浏览次数: 字体:[ ]

    周村生态环境分局认真学习并落实淄博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结合生态环保工作实际,坚持“七分服务、两分管理、一分执法”,从服务和执法两个方面,双管齐下,积极优化营商环境。

    在服务方面,充分发扬“店小二”精神,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时效,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是履职尽责,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做好项目导航。切实履行告知义务,明确告知企业手续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帮助企业规避环评风险。严格执行“一线工作法”,到企业现场了解项目情况,告知企业依托《环评机构及环评工程师诚信系统》,选择信用良好的技术机构编制环评。通过媒体报刊、会议培训、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做好各项法律法规和环保政策的宣传指导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主动对接指导帮扶,提高审批时效。严格按照《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2020年本)的通知》、《淄博市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符合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2020年本)的22类建设项目实施豁免环评,对符合淄博市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名录(2020年本)的18个建设项目1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出具了环评告知承诺批复。同时区批项目(非告知承诺制)公开承诺:环评材料公示期满(10-15个工作日)后1个工作日完成审批,2020年至今共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70个、报告书1个。39个(含北郊19个)市重大项目已完成备案/审批34个、39个区重点项目已完成备案/审批31个,对未办理环保手续的项目实行月走访、周调度,持续跟进服务。

    三是严格管控,有保有压,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环境要素保障。紧紧围绕环境保护核心,秉持主动服务,为优质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工作理念,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在业务咨询、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等工作中,积极为遵规守法、规范发展、纳税贡献大、市场前景好的企业提供政策支持,促进企业进一步提高竞争力和高质量发展。按照上级关于“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实施限批”的要求,对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治理设施低效、不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落实严格管控措施或限批,最大程度腾出总量指标,为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环境容量要素保障。

    在执法方面,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疏堵”结合,宽严相济,引导企业自我提标、绿色发展。

    一是积极落实涉企检查罚款一口登记备案。积极落实市政府《关心关爱企业家发展十条措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在全区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实行涉企检查罚款一口登记备案制。所有执法检查全部实现执法检查计划事前备案,执法检查结果事后备案,行政执法全过程网上填报。截至目前我局所有执法检查均已落实涉企检查罚款一口登记备案。

    二是认真执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深刻领会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重要意义,通过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管控,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目前我区已有317家企业、项目列入执法正面清单。

    三是分类施治实现空气预警差异化管控。严格落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要求,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在重点时段对不同环保绩效水平的工业企业,采取更加精准、更加科学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有利于增强企业预期,提前有序调整生产,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确保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内,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严格执行省市相关领域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对列入《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8种轻微违法免于处罚清单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督促企业尽快整改。结合企业家容错纠错机制,对企业经营中的非主观轻微违规,凡未造成社会危害的,及时指导帮助企业纠错改错,实行“首次不罚”“首次轻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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