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3-27 09: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327—202042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23068862306856

电子邮箱:zbshbjxzxkk@zb.shandong.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200万吨/年渣油裂解制化工原料项目

马桥化工产业园山东清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清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鲁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一套200万吨/年渣油裂解装置,一套30万吨/年气体分离及精制装置及配套的变配电室、联合机柜间,其他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等均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624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60万元

 

 

(一)本项目废水包括含硫废水、含油废水、含盐废水、地面冲洗水及生活污水。其中,含硫废水361200m3/a送山东金诚重油化工公司酸性水汽提装置处置,含盐废水、地面冲洗水及生活污水送山东金诚重油化工公司污水处理场处置。焦池补水及循环冷却水补采用金诚重油化工公司污水处理场中水,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二)本项目渣油裂解项目加热炉采用脱硫后的低硫燃料气作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器减少NOx排放量,加热炉烟气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SO2NOx和烟尘,燃烧产生的烟气通过60m排气筒高空排放,要求配有在线监测装置。

加热炉烟气有组织排放SO2NOx和烟尘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工艺加热炉相关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危险废物主要为碱渣,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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