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对桓台宏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联网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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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根据你局申请,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控中心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到桓台宏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现场,通过对基础档案、场地建设以及检测线的排气分析仪、流量计、底盘测功机、不透光烟度计、检测软件系统等内容进行测试比对,结果均基本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同意该检测公司进行联网,并由你局做好以下监督管理工作: 1、督导机动车检测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好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督导机动车检测公司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规范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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