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1月17日关于对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1-17 13:29: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现将我局对建设项目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予以公示。

  通讯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2306856、2306886

电子邮箱:zbshbjxzxkk@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

淄环辐表审[2020]001

桓台县中医院

10MV医用电子加速器应用项目

桓台1中医院10MV电子加速器环评报告表批复.docx

淄环辐表审[2020]002

桓台县中医院

DSA装置应用项目

桓台2中医院DSA项目环评审批.doc

淄环辐表审[2020]003

山东乐水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

山东3乐水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室环评审批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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