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1-16 11:05:47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116—2020121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23068862306856

电子邮箱:zbshbjxzxkk@zb.shandong.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用高纯新材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高青化工产业园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厂区内

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利用现有及在建三氟化氮装置产生的电解残渣,对其中的氟化氢铵及镍进行回收,氟化氢铵、镍回收后回用于企业三氟化氮电解车间,对制冷系统的低温氮气进行回收,液氮回收后回用于制冷过程及管道吹扫。

建设内容包括一套氟化氢铵及镍回收装置,该装置年回收氟化氢铵800吨,回收镍400吨,一套液氮回收装置,每天回收液氮40吨。

公用工程事故水池、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依托企业自建设施。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

(一)本项目施工期间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施工期间设备安装过程中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车辆运输及施工设备运行产生的扬尘和废气等。应采取措施包括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运输过程中要采取蓬盖及冲洗轮胎、挡板等措施,并及时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

(二)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碱洗塔废水、尾气冷凝水、酸洗塔废水、除盐釜产生的清净水、地面冲洗水及前期雨水。碱洗塔废水、尾气冷凝水、酸洗塔废水进入飞源气体污水处理站经中和、多效蒸发、厌氧、A/O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进入飞源气体污水处理站处理;循环排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排入南岳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飞源化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排入南岳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支脉河。废水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及淄博南岳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氟化氢铵装置产生的破碎废气、溶解废气、干燥机抽真空废气、包装废气。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溶解废气经同一座20m高排气筒排放;经过冷凝水吸收的抽真空废气及溶解废气一同排入一级碱液吸收系统处理后,经一座20m高排气筒排放;包装废气经相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座20m高排气筒排放;镍回收装置产生的氨气均收集到两级水吸收+一级酸液吸收,通过一根高20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氨气及氟化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氟化氢铵回收装置破碎、包装区、镍回收装置区,通过将设备放置在车间内,加强设备密闭等措施后,厂界氟化物、氨气浓度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镍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渣,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结晶盐,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委托飞源化工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其中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五)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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