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开通排污许可变更便民服务绿色通道

发布日期:2020-01-15 11:41:20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12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部令11号),由于新发布名录与2017版名录变化较大,新增加了登记管理类别,为更好地方便企业排污许可变更,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污许可变更便民服务工作,开通绿色通道。并作如下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各区县局要高度重视因新名录发布带来的排污许可变更问题,明确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确保排污许可变更便民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梳理名录、摸清变更底数。各区县局对照2017版与2019版名录,参考市局梳理的《各行业变更情况表》,从已发证企业名单中梳理出需要变更的企业明细,填报《企业变更情况统计表》。

    三是专人负责、分级分类处理变更工作。各区县局要安排专人负责排污许可变更便民服务工作,对照新旧名录变化,企业变更后的管理类别为重点的由市局进行变更发证,其他类别由各区县局进行变更发证。企业变更为登记管理的由区县局对已发排污许可证进行注销后进行网上登记。

    四是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便民、高效服务。开通便民服务绿色通道,因名录变化需要变更的企业无需提供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只需将修改后的电子材料在排污许可信息管理平台上提交即可。排污许可管理部门需在两个工作日之内为企业作变更处理。若企业有其他事项需要一起变更的,不能走绿色通道,仍需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变更。

五是通知到户、对企业负责。及时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下发给企业,告知已发证企业相关变更要求与流程。尽快开展排污许可变更便民服务绿色通道工作,为企业依证排污、按证执法提供有力的保障。

 

 附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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