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情况

发布日期:2020-01-14 13:41:48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后,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召开办公会,向全体人员进行了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决心在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和部署要求上来,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大力实施“生态赋能”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加快治标、加力治本、追求长效的工作落实体系,不断强化“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工作理念,以“有解思维”研究制定更加科学、精准的污染治理举措,贯彻执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执法监管机制,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通高质量发展通道,形成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格局。

   (一)树立明确任务目标,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四减四增”三年行动的最后一年,也是承接“十四五”的关键年,时间紧、头绪多、任务重。按照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当前全市环境质量现状,研究明确2020年任务目标,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目标任务,全市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63%,PM2.5、PM10、NO2浓度分别达到54微克/立方米、87微克/立方米、40微克/立方米以内;SO2和O3浓度在2017年38微克/立方米和193微克/立方米的基础上持续下降。到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削减量分别达到0.18万吨、0.61万吨、0.13万吨和0.016万吨,较2015年累计削减率分别为30.3%,33%,15.2%,15.1%。到“十四五”结束(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5%以上,PM2.5浓度在完成2020年目标54微克/立方米的基础上改善16.7%左右,力争达到45微克/立方米。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71万吨、7.58万吨、4.33万吨、4.87万吨、0.14万吨以内,比2020年分别下降10%、10%、30%、15%、15%。

   2.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主要河流断面消除劣Ⅴ类水体,主要指标COD和氨氮稳定达到Ⅳ类水体要求,21项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国控河流考核断面优良比率达到50%,省控河流考核断面优良比率达到3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所有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基本建立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全市12处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持续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33.3%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3.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加快推进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建设完成数据应用平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加强污染土地风险管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全面完成8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4.固废、危废及辐射安全监管方面。完成2处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1处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建设。强化全市危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5%。完成重金属行业企业综合整治,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9%。严防严控核与辐射安全风险,实现辐射事故每万枚放射源低于1.5起/年,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的目标,确保全市辐射环境安全。

   (二)大力实施生态赋能行动,为高质量发展植入“净化器”。

   1.加快治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打赢蓝天保卫战层面,深入推进结构性减排、工业企业深度治理、重点区域综合整治、移动污染源整治、重污染天气应急、精细化管理和科技治污等举措“七个升级”,力争用3年时间,甩掉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省倒数的帽子。一是全力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梳理主要污染物减排的重点和难点,深入挖掘减排项目,做好减排计划,全面完成2019年及十三五减排目标,为十四五减排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强化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对全市工业炉窑再摸底排查,分类实施综合整治;20立方及以下的梭式窑等实施天然气改电工程。对钢铁、火电、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安装CO在线监测设施,严格限定排放浓度。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集中开展VOCs综合整治,减少VOCs排放量。全面落实山东省第四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及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排放要求,加强工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深度治理。三是全力抓好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结合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活动,重点抓好工业企业扬尘整治,明确厂区道路和连接道路冲洗标准,对进出车辆10辆次以上的企业安装视频监控。涉尘物料运输、装卸、输送、储存等环节实现全密闭操作。四是全力抓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排放检验和监督管控机制,对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明确使用范围,强化监管措施。五是深入抓好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全面完成42个行业1700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及时更新共享排污许可证数据库信息,加强监管,确保企业依证生产和持证排污。六是积极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分析研判和会商,提前发布预警,落实管控措施,有效降低污染浓度峰值。强化应急期间24小时执法监督,特别是夜间执法监管,坚决杜绝违规生产和偷排偷放行为,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在打好打好碧水保卫战层面,突出打好饮用水源地隐患、主要河流断面劣V类水体、城市黑臭水体三场“歼灭战”,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所有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一是加快解决断面水质超标问题。督导相关区县加快解决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好猪龙河、乌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解决个别断面水质超标问题。二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督促区县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排查的1118个入河排口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分类实施,及时封堵,加强日常管理。三是全力抓好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加快张店东部化工区污水处理厂、淄川利民污水处理厂、博山环科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提标改造及经开区人工湿地等重点工程推进落实。四是着力做好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巩固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成果,全力做好5个“千吨万人”水源地、单村联村水源地、贫困村水源地的综合整治,确保群众用水安全。五是突出抓好地下水污染治理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好化工聚集区地下水市级专项行动核查工作,以区县、工业聚集区和化工企业单位为重点,分类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并对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全面建设全市化工企业地下水监测网络并开展自行监测。六是全力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完成“长制久清”评估验收工作。在打好净土保卫战层面,加快构建全覆盖的固废监管和利用处置“两个体系”,力争3年时间,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一是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工作,梳理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建立名录和管理办法。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开。二是全力做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全面完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完成数据应用平台数据导入及应用,实现开放共享,为环境精细化管理提供支撑。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建立完善各类人类活动点位总台账,严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全力开展生态恢复及绿色恢复等工作。三是持续加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监管。建立固体废物重点监管源清单,全力做好规范化管理;严格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对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实行“等量或减量替代”,从源头上进行有效控制。四是着力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鼓励企业探索引进新技术、新工艺,采取自建、联合建设、点对点建设等方式,全力推进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消化削减赤泥、石膏、石渣、煤矸石等大宗固废堆存量。

   2.着力治本。结合结构性污染的实际,切实发挥环保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作用,持续做好“釜底抽薪”工作。在产业结构层面,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一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全力抓好燃煤工业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置换。对列入年度关停计划的燃煤机组实施关停对1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和9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高效煤粉锅炉实行关停淘汰或清洁燃料替代。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坚决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加快淘汰国III及以下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建立抽检方案,定期开展抽检,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淘汰任务。二是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做好“绿色通道”服务,开辟“专家免费上门问诊”,依法快速推进项目环评手续办理。进一步扩大建设项目环保容缺受理范围,凡是园区通过规划环评且项目符合规划要求的,一律降低环评等级;凡是市以上重大项目,在项目主体作出守法承诺后,一律容缺受理,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质量保障项目早日开工、早见成效。做好建设项目总量核定,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口,全面落实环境总量指标向园区、延链工程和优势项目倾斜的政策,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受理审批,杜绝“两低三高”化工项目落地。三是突出发挥科技治污作用。持续抓好大气排放源清单编制的更新工作,在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综合观测站、光化学监测网等监测能力的基础上,借助专家团队力量,培养专业人才队伍,精准分析污染成因,溯源污染来源。四是全力建设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组织开展低碳减排专题研究,全力推动低碳减排措施落实。谋划、制定碳排放权交易有关工作,提升企业碳交易能力水平。积极培育绿色标杆企业,出台绩效评价意见和相关标准、规范。在火电、建陶、耐材等各个行业培育3—5家绿色标杆企业。在企业监管层面,坚持用最高标准,最好技术、最好工艺、最好设备和最严内部管理机制武装企业,坚持走清洁生产、节能生产的路子。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行政执法过程中,为企业提供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信息,全力提升企业知法守法意识,督促企业切实履行治污主体责任,确保达标排放。二是全力抓好环境执法监管。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行动,严打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运行等行为。同时,做好宽严并济,在严格环境执法的同时,强化服务举措,积极帮助企业考察论证、协调引进先进的治理技术和设备,鼓励企业使用清洁原料,采用清洁工艺进行生产,切实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三是实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将企业公开承诺、环境违法处罚、参保环责险等相关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发布“红黑榜”,对信用评级差的企业在评优树先、信贷、招标等方面进行约束,助力优质企业发展。

   3.追求长效。一手抓“刑责治污”,一手抓“全员环保”,确保取得突出成效。在坚持抓好“刑责治污”层面,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公安、环保联动执法机制,建立更加紧密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案件,联合开展现场办案,加强对夜间企业偷排偷放,私拉乱倒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与纪委、组织部等部门的协作力度,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不落实、慢落实的,依纪依规,从严从实开展追责问责。大力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探索开展区县政府具体承办生态环境损害排赔偿工作的模式,督促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实现应赔尽赔。在建立“全员”抓生态环保工作体系层面,建立“环保吹哨、部门报到”的协同联动机制,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纳入生态建设过程中,打一场群策群力的环保治理人民战争。一是建立完善集中统一领导机构,成立淄博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分行业、分领域设置专责委员会,实行市级领导“全面负责、一包到底”的挂包责任制,调度推进所辖领域各项污染治理工作开展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充分利用空气质量考核办法,经济社会综合考核打分等工作,研究建立更有针对性和约束性的监督考核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保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生态环保行业监管责任,充分调度环保网格员工作积极性,确保责任落实体系实现全覆盖。三是大力推动全民参与生态环保建设。研究建立政府部门与公众会商会诊机制,围绕制约环境质量改善的难点,吸纳民间智慧,拓宽治理思路;研究建立环保社会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环保监督作用,推动环保重点项目的落实落地和重大环境问题的解决;壮大环保公益组织和环保志愿者队伍,依托志愿者社会服务,搭建全民参与环保的平台;充分发挥“环保热线”、微信、微博等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建言献策,形成全员抓环保的良好氛围。

   (三)以严实的要求锤炼作风,高标准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一是重塑队伍思维模式,不断深化思想作风领域建设,全力破解抓落实“思维惯性、路径依赖”的问题,牢固树立市场化、法制化、专业化理念和平台思维、生态思维。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鼓励部门、科室大胆作为,全面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汇总形成典型经验做法,在全系统内借鉴、推广。二是重构队伍能力素养,有针对性地谋划制定学习培训制度,分专业、分领域制定培训计划,实行严格的签到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培训,持续加大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掌握、运用,着力破解抓落实“本领恐慌,能力危机”的问题。三是重建干部工作标准。建立严格的闭环工作机制,强化请示、汇报,加强日常工作调度,规范数据管理使用,并将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体系。研究出台行业管理规范,制定严格的工作标准,依据标准全面开展工作,切实破解抓落实“粗枝大叶、敷衍了事”的问题。四是重振队伍实干作风,不断完善工作奖惩考核和选人用人机制,将日常工作绩效与评先树优、提拔使用挂钩,杜绝出现工作“舒适区”。着力培养、使用“狮子型”“老黄牛型”干部,形成肯吃苦、肯干事、能成事的良好氛围,真正破解抓落实“浮光掠影、浅尝辄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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