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有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9-06 16:45:2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11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 mg/m3、氮氧化物100mg/m3的限值要求,高新区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山区淄博汇晶玻璃有限公司、山东巨盛玻璃有限公司、山东宏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等4家玻璃企业,对玻璃窑炉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依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现将4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时间及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高新区: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线改造时间为9月3日00:00—9月8日24:00;

  二、博山区:淄博汇晶玻璃有限公司改造时间为2019年9月3日—5日;

  三、博山区:山东巨盛玻璃有限公司改造时间为2019年9月5日—10日;

  四、博山区:山东宏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改造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25日。

  在升级改造期间,以上4家企业将按照最低生产负荷组织生产,最大程度上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如实记录污染治理设施检维修等相关信息,依法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

  如有相关环境问题或线索,请及时与市生态环境局及区县生态局取得联系。

  联系电话:3183853(市生态环境局)

  4252684(博山分局)

  6120127(高新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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