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认真做好2019年度市对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标准制定工作

发布日期:2019-08-23 15:17:3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做好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按照市考核办部署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于近期组织完成综合考核中生态环境指标标准编制工作。

按照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设置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中承担指标有3项,分别是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环境损害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值 (EI) (沂源县特色指标)。为科学合理制定考核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在综合考虑省对市相关指标标准及我市实际的基础上,及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指标标准进行分析研究,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提出的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有关要求,按时完成考核标准编制工作。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及我市综合考核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推进各项考核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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