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6 09:41:10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终止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18—2019年度 7期)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情况,按照《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全市于201936100分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级应急响应。

请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代)         

             20193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