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环保局2018年9月18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9-18 13:52:55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9月18日—2018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张店区人民西路55-3号)

  联系电话:0533-2306839、2306856

电子邮箱:zbhbxkk@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文件

1

有机硅单体装置节能环保技改项目(二期)

淄博市桓台县淄博东岳经济开发区现有厂区内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在现有30万吨有机硅单体建设项目基础上,对部分现有有机硅单体生产装置进行提升改造。总投资32000万元。

(一)加强生产管理及设备维护,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严格按申报工艺组织生产,该项目生产废水为氯甲烷合成装置甲醇回收塔废水和碱洗塔废水、二甲水解裂解单元水解物贮槽分离水和环体贮槽分离水。其中碱洗塔废水经三效蒸发高盐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其他工艺废水与现有设备地面冲洗水、循环水排水、生活废水及初期雨水等分别收集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东岳集团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东猪龙河。

所有装置、储罐及管线原则上要建于地面之上,低于地面的设施必须建设在高标准的硬化防渗池内;厂内除绿化区外的所有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运输区地面、污水管线及污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要采取高标准的硬化防腐防渗措施;生产装置区和物料储罐区应设置事故围堰,绿化区与防渗区间应设置防渗围堰,防止污染地下水。

(二)运营期废气须规范收集、综合治理,切实提升整体装备水平。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各装置产生的不凝气、甲醇罐区及有机氯硅烷储罐氮封和顶空废气、二甲水解裂解装置盐酸吸收塔废气、甲基单体合成装置含尘废气和盐酸罐区废气。其中,二甲水解裂解装置盐酸吸收塔废气和盐酸罐区废气处理方式及排放情况与技改前无变化;各装置产生的不凝气、甲醇罐区及有机氯硅烷储罐氮封和顶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经50m排气筒排放;甲基单体合成装置含尘废气经布袋+水洗处理后,经28m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 重点区控制标准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加强生产过程及储存管理,采用密闭性好的设备。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标准相关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 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其中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并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建立完善的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三效蒸发产生的废盐需在试生产期间进行危险废物毒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进行管理和处置。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六)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

(七)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的要求,并作为环保验收的必要条件。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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