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0万吨/年铁精粉选矿项目改建为100万吨/年锂辉石选矿技改项目 | 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南金村东侧,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现有选矿工程厂区内, | 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计划将宏达矿业公司在建的100万吨/年铁矿选矿项目改建为100万吨/年锂矿石选矿项目,以澳大利亚进口原矿石为原料,采用技术相对成熟的浮选工艺,从锂矿石中提取工业价值高的锂精矿产品,同时副产钽精矿、长石等产品,产品规模:锂辉石精矿20万t/a、钽精矿0.32万t/a、长石粉60万t/a,剩余尾矿量为19.68万t/a。 | (一)施工期间要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粉状物料等要集中存放并进行棚盖,并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运输土方过程中要采取蓬盖及冲洗轮胎、挡板等措施,防止土料散落引发扬尘,并及时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 (二)拟建工程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选矿废水和车间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直接返回选矿工艺循环使用,不外排。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CJ/T18920-2002)。职工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拟建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破碎、筛分、转运站工序,破碎、筛分产尘点均布置在密闭厂房内部,在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两套脉冲袋式除尘器收尘后,由2根17m高排气筒排放。2个转运站各设置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收尘后,由2根22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标准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 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其中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并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建立完善的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五)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七)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的要求,并作为环保验收的必要条件。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 企业自行开展,建设单位采取公众公告、简本发布、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进行公众参与,收集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100%的被调查者(共100人)对本项目的建设都表示支持,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积极作用,并且要求项目在施工和营运期间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减轻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