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气监管处配合省环保督导组对企业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8-05-14 10:57:50 浏览次数: 字体:[ ]

5月9日,市机动车排气与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处配合省环保督导组对山东先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淄博烨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山东淄博傅山热电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进行了检查。

通过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一是厂区内要采取清扫、冲洗等防尘降尘措施,厂区内所有场地必须实施硬化和绿化。二是散装粉性物料必须入库存放,或采取严密的篷盖措施,严禁露天存放粉性物料;装卸粉性物料必须采取防尘降尘措施。三是运输散装粉性物料必须使用罐式或箱式密闭运输车辆,采取严格的密闭运输措施,严禁超限超载和沿途撒漏造成道路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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