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高青县华通机动车检测中心试运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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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环保局: 根据你局申请,3月6日市环保局组织人员对高青县华通机动车检测中心检测站进行了初次联网评审,评审组提出车间未按VR模板设计、流程图不明确、环检车间进出口栅栏过低、车间内部无隔离等8项整改意见。4月9日对其进行再次联网评审,该站点整改项均已整改完成,该检测站整体建设基本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该站试运行,并由你局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一、督导该公司严格按照《淄博市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机构规范化管理标准》要求,抓好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督导该公司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规范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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