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张店区人民西路55-3号) 联系电话:0533-2306856 电子邮箱:zbhbxkk@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文件 | 1 | 兽药原料药技术改造项目 | 山东新华国际医药工业园区东园 | 山东新华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位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园,项目为技改项目。项目利用原有的布洛芬-B3车间进行改造,建设兽药生产车间,建设规模为20t/a巴比妥、20t/a苯巴比妥、200t/a氨茶碱、150t/a咖啡因、100t/a TMP(甲氧苄啶)、200t/a卡巴匹林钙。项目总投资10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 | (一)该项目施工期要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原则规划排水系统,建立和完善污水收集设施。 (二)该项目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加强精细化管理,采用密封性好的设备、采用密闭装卸和投料系统等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厂界无异味。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有机气体、酸性气、粉碎工序含尘废气等,确保处理排放达标。 (三)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音先进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有效减震、隔音、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排放达标。 (四)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及相关法规规定,建设配套完善的固体废物收集装置,分类收集,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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