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召开全县文明单位承诺践行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工作会

发布日期:2018-01-17 09:48:35 浏览次数: 字体:[ ]

    1月9日上午,沂源县召开全县文明单位承诺践行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
  会议指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在承诺践行禁放限放烟花爆竹活动工作中,要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各项规定,在禁放区域决不燃放烟花爆竹。要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禁放限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要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限放规定的行为说“不”。对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部门将一律依法依规查处。要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在禁放区外的农村,提倡理性购买、少量购买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企业、个人等各类庆典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敲锣打鼓、舞龙舞狮、张灯结彩等方式烘托气氛。全体市民要积极宣传禁放限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建设之中。
  会议要求,要组织好学习宣传工作,各级各部门通过集中学习、道德讲堂等多种形式开展禁放限放学习教育活动,在全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承诺书》的解读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干部职工承诺签名,广泛宣传禁放限放各项规定,引导干部职工倡树新风,不燃放烟花爆竹。要留存好活动资料,活动情况将纳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镇办、文明社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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