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处签订禁放烟花爆竹责任书

发布日期:2018-01-15 09:28:56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创建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115日,我处在接到张店区文明办《关于各级文明单位和各级志愿者服务组织切实做好禁放烟花爆竹燃放》的通知后,立即行动起来,组织签订严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承诺书21名在职人员在承诺书上郑重签名,保证本人及其家人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

下一步我处党支部将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组织在职党员深入居住地社区参加由社区组织的禁放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禁放管控工作,协助社区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为深入践行绿色环保发展理念,有效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尽一份力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